四川省公安厅关于陈余杰等3名同志报到的通知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上半年省直机关和质监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四川省公安厅招考简章》规定,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并报省公务员局批准(川公局发[2013]28号),陈余杰、孙小龙、潘菲等3名同志被录用为我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公务员。现将报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请陈余杰等3名同志于2013年6月26日15:00到四川省公安厅(成都市金盾路9号)4号楼405室报到。
二、需提交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二)党组织关系(抬头开至四川省直工委,关系转移单位为四川省公安厅);
(三)个人档案。如通过机要方式转递档案,请寄至四川省公安厅人事处(成都市金盾路9号,邮编610041)胡金庚收。如需我厅出具调档函,请联系四川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办理;
(四)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请同时提供原单位行政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
报到联系人:四川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胡金庚,联系电话:028-86301740。
四川省公安厅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