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考调检察人员的公告

  • 2013年05月14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 【字体:
  •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关于检察机关考调具有专业特长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川检政〔2007〕15号)精神,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北川羌族自治县

      人民检察院拟面向全国考调具有专业特长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北川政务网(http://beichuan.my.gov.cn)发布

      一、考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在编在职正式录用制公务员。

      二、考调人数及职位

      面向全国考调具有专业特长人员3名,职位2个,其中:法律专业人员2人、文秘人员1人。

      三、考调条件

      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务员身份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正式录用制公务员身份,历年考核等次均在称职及以上;

      (三)现实表现好,思想品德优,工作能力强,未受过违纪违法惩处;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五)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法律专业人员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文秘人员应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有证明自己写作能力的相关材料。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考调:

      1、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违反计划生育等有关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3日至2013年6月2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函报、网络报名。

      3、报名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云盘北路30号)。咨询电话:0816-4821994

      4、其他要求:

      (1)现场报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年度考核表、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2张;报考文秘职位的,须提供证明自己写作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实填写《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考调检察人员报名表》(自行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站http://my.scpta.gov.cn、北川政务网http://beichuan.my.gov.cn下载)一式两份。

      (2)函报人员可将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和照片于2013年5月24日前以特快专递(EMS)的形式邮寄(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至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云盘北路30号,邮编:622750),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则须在参加面试时提交审查。

      (3)网络报名人员可将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1775324@QQ.com,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则须在参加面试时提交审查。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符合条件的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调资格。

      (三)考调方式

      采取综合知识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由评委综合评分,重点考察考生的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累计加分加入面试成绩。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加3分,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加5分;

      2.对获得市级机关及以上表彰的十佳政法干警、优秀公诉人、优秀法官、优秀人民警察、办案能手以及在其他党政机关立功受奖的业务骨干特别加分,记入总成绩,其中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1分,该项加分不累加,按个人最高荣誉加分。加分项目需提供原件。对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报刊、学术期刊、杂志发表文章的加分,记入总成绩,其中: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该项加分不累加,按个人最高荣誉加分。加分项目需提供原件。报考文秘专业职位的考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的加2分。

      面试成绩以及加分情况将于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北川政务网、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务外网http://bcjcy.my.gov.cn公布,请考生予以关注。

      五、考察及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和加分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由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和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拟考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招考对象达不到用人单位用人要求的,考调名额可以空缺。

      考察后对考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北川政务网、北川检察院政务外网予以公示,并在北川检察院张贴公示名单。公示期限7天。公示后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考调检察干警工作政策性强,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对考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0816-4821994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八、本公告由中共北川县委组织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二O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下载:

    1、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开考调检察业务人员职位情况表.xls
    2、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开考调检察业务人员报名表.doc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考调检察人员的公告

  • 2013年05月14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关于检察机关考调具有专业特长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川检政〔2007〕15号)精神,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北川羌族自治县

      人民检察院拟面向全国考调具有专业特长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北川政务网(http://beichuan.my.gov.cn)发布

      一、考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在编在职正式录用制公务员。

      二、考调人数及职位

      面向全国考调具有专业特长人员3名,职位2个,其中:法律专业人员2人、文秘人员1人。

      三、考调条件

      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务员身份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正式录用制公务员身份,历年考核等次均在称职及以上;

      (三)现实表现好,思想品德优,工作能力强,未受过违纪违法惩处;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五)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法律专业人员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文秘人员应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有证明自己写作能力的相关材料。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考调:

      1、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违反计划生育等有关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3日至2013年6月2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函报、网络报名。

      3、报名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云盘北路30号)。咨询电话:0816-4821994

      4、其他要求:

      (1)现场报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年度考核表、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2张;报考文秘职位的,须提供证明自己写作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实填写《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考调检察人员报名表》(自行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站http://my.scpta.gov.cn、北川政务网http://beichuan.my.gov.cn下载)一式两份。

      (2)函报人员可将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和照片于2013年5月24日前以特快专递(EMS)的形式邮寄(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至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云盘北路30号,邮编:622750),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则须在参加面试时提交审查。

      (3)网络报名人员可将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1775324@QQ.com,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则须在参加面试时提交审查。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符合条件的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调资格。

      (三)考调方式

      采取综合知识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由评委综合评分,重点考察考生的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累计加分加入面试成绩。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加3分,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加5分;

      2.对获得市级机关及以上表彰的十佳政法干警、优秀公诉人、优秀法官、优秀人民警察、办案能手以及在其他党政机关立功受奖的业务骨干特别加分,记入总成绩,其中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1分,该项加分不累加,按个人最高荣誉加分。加分项目需提供原件。对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报刊、学术期刊、杂志发表文章的加分,记入总成绩,其中: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该项加分不累加,按个人最高荣誉加分。加分项目需提供原件。报考文秘专业职位的考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的加2分。

      面试成绩以及加分情况将于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北川政务网、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务外网http://bcjcy.my.gov.cn公布,请考生予以关注。

      五、考察及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和加分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由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和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拟考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招考对象达不到用人单位用人要求的,考调名额可以空缺。

      考察后对考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北川政务网、北川检察院政务外网予以公示,并在北川检察院张贴公示名单。公示期限7天。公示后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考调检察干警工作政策性强,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对考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0816-4821994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八、本公告由中共北川县委组织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二O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下载:

    1、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开考调检察业务人员职位情况表.xls
    2、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开考调检察业务人员报名表.doc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