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邛崃市公开遴选镇乡机关公务员公告
经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邛崃市面向全国公开遴选镇乡机关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遴选镇乡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科员职位31名。其中:男23名,女8名。遴选后,由中共邛崃市委组织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调配。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符合遴选条件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1.热爱镇乡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010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且不在试用期以内;
3.历年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特别优秀标准(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
(2)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两次及以上优秀等次或立功的;
(4)近三年获得过地(市)州以上党委、政府和公务员主管部门表彰的或获先进称号的。
7.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由干部管理权限单位出具同意报考函后方能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4月15日23时59分。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和报名。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大于3K小于20K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2天之内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2013年邛崃市公开遴选镇乡机关公务员考试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2.网上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13年3月18日至4月16日23时59分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3年4月18日至4月19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按时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邛崃市委组织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复审以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名者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考试及复审
本次遴选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申论》。
2.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笔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2013年5月3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和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qlrsldj.gov.cn)公布考生笔试成绩,请考生注意查看。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中共邛崃市委组织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合格线内,按遴选名额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复审),未达到上述比例相应调减遴选名额。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和遴选名额调减情况于2013年5月3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和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qlrsldj.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5月6日至5月7日。
3.资格复审地点。四川省邛崃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168号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内)。
4.复审方式: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2013年邛崃市公开遴选镇乡机关公务员考试报考信息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5.复审需提交资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邛崃市公开遴选镇乡机关公务员考试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一式二份、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公务员登记表、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务员管理部门公章;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③单位证明材料(内容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现任职务<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考生应提供任职证明文件>、是否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必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印章)。
(三)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根据通知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手续,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遴选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生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Qlrsldj.gov.cn)公布。
(二)体检标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力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体检时,无法作出体检结论的,视为不合格。进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中共邛崃市委组织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中共邛崃市委组织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考察。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公示。中共邛崃市委组织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qlrsld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三)办理调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此次遴选工作邛崃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邛崃市委组织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邛崃市委组织部(028-88791082)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8791289)
监督电话:邛崃市监察局(028-88791933)
中共邛崃市委组织部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