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厅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下半年省直机关和地税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此次考录工作已进入资格复审阶段。现就我厅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
(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9:3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四川省交通管理学校6号楼
(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佳灵路22号,西部汽车城对面)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准备以下材料
(一)《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免冠证件照);
(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职位要求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专业不明确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四)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五)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七)符合《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二)请各位考生按此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和相关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总队):张庆(028)85527809。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