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1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2013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的公告》要求,现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3:1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1月8日(周二)8:30-17:00,1月9日(周三)上午8:30-11:00。
三、面试资格复审地点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府街办公区(成都市正府街108号)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四、面试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考生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2013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的公告》有关规定和报考职位条件准备资格复审资料。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以电话方式通知,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1月10日(周四)8:30-17:00,1月11日(周五)上午8:30-11:00,递补只进行一次。考生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弃权。
(三)资格复审合格者,交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时间定于1月1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通过后再通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招录阶段保持通讯畅通,凡因通讯不畅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弃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28-86960510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