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人事局 江油市公安局关于公开考调人民警察公告
一、考调职位及人数
治安管理科员10名(其中女性3名),刑事侦查科员7名(其中女性1名),刑事技术科员3名。合计20名。
二、公开考调范围
四川省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不含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以及森林系统、铁道、海关、民用航空系统中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人员。)
三、公开考调对象及条件
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务员身份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或国民教育政法公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刑事技术科员职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8月5日以后出生),其他职位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78年8月5日以后出生);
(三)从事基层警察工作1年以上;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和器质性病变,无《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所列的传染类疾病,双眼裸视在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
(五)刑事技术科员职位要求报考人员目前须从事刑事技术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此次报考对象:
1、试用期内;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正在接收审查;
4、正在处分期内;
5、近三年年度考核存在基本称职及以下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0年8月5日至8月14 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江油市公安局政治处(原锦苑宾馆507室),联系电话:0816-3263858。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函报。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油市人事局网站以及江油市公安局内网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江油市公安局公开考调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
现场报名人员须需提交《江油市公安局公开考调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贴近期2寸免冠彩照),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警察证、毕业证(学位证)、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函报人员需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和照片于2010年8月14日前以特快专递(EMS)的形式邮寄(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至江油市公安局政治处(邮编:621700),并于通知领取准考证前一天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
(四)资格审查:由市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初审和考察中的复审。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考调资格。资格审查结果报市人事局备案。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内到市公安局政治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
六、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空缺的名额按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当同职位拟考察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照原籍优先、获奖优先、党员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考察工作由江油市公安局组织实施,采用现场考察方式进行,考察结果报江油市人事局备案。考察内容包括拟考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公示工作由江油市人事局、江油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调动的,由市公安局报市人事局进行商调。考调对象必须在15日内办理完调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调入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离江油市公安局。
八、纪律与监督
考调人民警察工作政策性强,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对考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信息发布
本次考调工作有关事项及所有公告均由四川人事考试网、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油市人事局网站以及江油市公安局内网发布。
咨询电话:0816—3223995(江油市人事局)
0816—3263858(江油市公安局)
附件下载:
江油市公安局公开考调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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