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2022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 2023年02月16日 14时36分
  • 来源: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 【字体:
  • 根据《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关于2022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我院此次考核招聘面试资格审查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选择线上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在2023年2月24日18: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选择线下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在2023年2月24日18:0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件报送至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人事处(成都市星辉西路18号211室):

    (一)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二)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扫描件,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和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电子版。

    (三)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

    其中:面试资格审查时尚未毕业或已经毕业尚未获得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为准;不符者,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将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者,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范围条件合格。

    (四)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扫描件。如研究方向、研究经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其中,研究方向应提供毕业证或学校提供的研究方向证明及其他能证明研究方向的材料;研究经历、工作经历应提供论文、成果、标准、专利、参与项目等证明材料。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将相关材料提交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由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28-83220292(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人事处)。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22年下半年考核招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2023年2月15日

    责任编辑: 张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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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2022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 2023年02月16日 14时36分
  • 来源: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 根据《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关于2022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我院此次考核招聘面试资格审查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选择线上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在2023年2月24日18: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选择线下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在2023年2月24日18:0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件报送至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人事处(成都市星辉西路18号211室):

    (一)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二)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扫描件,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和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电子版。

    (三)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

    其中:面试资格审查时尚未毕业或已经毕业尚未获得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为准;不符者,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将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者,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范围条件合格。

    (四)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扫描件。如研究方向、研究经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其中,研究方向应提供毕业证或学校提供的研究方向证明及其他能证明研究方向的材料;研究经历、工作经历应提供论文、成果、标准、专利、参与项目等证明材料。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将相关材料提交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由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28-83220292(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人事处)。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22年下半年考核招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2023年2月15日

    责任编辑: 张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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