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贸促会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2023年10月19日 15时25分
  • 来源: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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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贸促会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贸促会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川渝两地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四川调解中心编制空缺、岗位需求等情况,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选调范围

    面向川渝两地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央机关事业单位在川单位、在渝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全日制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发生变化,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出具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专业名称调整的相关政策文件,方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要求;

    4.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的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10月23日;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选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诫勉、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6.尚在国家和四川省、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7.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8.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9.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应当回避的;

    10.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报名。2023年10月23日09:00至2023年10月29日17:00,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进行网上报名。本次公开选调不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向四川省贸促会进行咨询。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以四川省贸促会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2.填报信息。考生按照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贸促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选调单位了解考生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照片。考生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6626583。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4.缴费。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3年10月30日17:00。按照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3〕539号文件,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岗位调整。选调岗位的报考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省贸促会取消该选调岗位。取消的情况,由四川省贸促会于2023年11月2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向社会公布,相关报名费将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考生报名缴费时的账户。

    6.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应于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4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等均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含照片)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共1科,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地点在成都市,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的选调人数之比大于等于5:1。报考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开考比例至3:1或取消选调计划。

    笔试成绩暂定于2023年12月13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公布。考生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考生,可于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申请核查本人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23年12月19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公布。考生的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可于2023年12月20日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

    2.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5:1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选。若达不到5:1的比例,相应缩减。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四川省贸促会负责进行,面试由四川省贸促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①笔试准考证;

    ②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③《报考信息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考并盖章);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

    ⑦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本人不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四川省贸促会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省贸促会根据考生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涉及英语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等无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贸促会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为2:1),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由四川省贸促会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四川省贸促会组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深入了解人选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和性格特点等,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能力水平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择优等额确定顶岗试用人选,不唯分取人。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五)顶岗试用

    考察合格后,拟选调人员到用人单位顶岗试用1个月,主要考核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四川省贸促会决定是否递补。

    (六)讨论决定

    四川省贸促会结合考察、顶岗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

    四川省贸促会对拟选调人员名单分别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贸促会官网和拟选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方案由四川省贸促会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6626583(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咨询电话:

    028-68909128、028-68909112、028-68909111(四川省贸促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

    028-68909109(四川省贸促会直属机关纪委)

    四川省贸促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川省贸促会

    2023年10月19日

    责任编辑: 许齐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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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贸促会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2023年10月19日 15时25分
  • 来源: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 四川省贸促会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贸促会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川渝两地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四川调解中心编制空缺、岗位需求等情况,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选调范围

    面向川渝两地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央机关事业单位在川单位、在渝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全日制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发生变化,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出具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专业名称调整的相关政策文件,方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要求;

    4.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的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10月23日;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选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诫勉、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6.尚在国家和四川省、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7.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8.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9.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应当回避的;

    10.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报名。2023年10月23日09:00至2023年10月29日17:00,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进行网上报名。本次公开选调不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向四川省贸促会进行咨询。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以四川省贸促会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2.填报信息。考生按照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贸促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选调单位了解考生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照片。考生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6626583。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4.缴费。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3年10月30日17:00。按照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3〕539号文件,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岗位调整。选调岗位的报考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省贸促会取消该选调岗位。取消的情况,由四川省贸促会于2023年11月2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向社会公布,相关报名费将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考生报名缴费时的账户。

    6.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应于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4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等均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含照片)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共1科,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地点在成都市,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的选调人数之比大于等于5:1。报考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开考比例至3:1或取消选调计划。

    笔试成绩暂定于2023年12月13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公布。考生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考生,可于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申请核查本人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23年12月19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公布。考生的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可于2023年12月20日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

    2.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5:1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选。若达不到5:1的比例,相应缩减。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四川省贸促会负责进行,面试由四川省贸促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①笔试准考证;

    ②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③《报考信息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考并盖章);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

    ⑦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本人不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四川省贸促会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省贸促会根据考生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涉及英语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等无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贸促会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为2:1),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由四川省贸促会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四川省贸促会组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深入了解人选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和性格特点等,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能力水平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择优等额确定顶岗试用人选,不唯分取人。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五)顶岗试用

    考察合格后,拟选调人员到用人单位顶岗试用1个月,主要考核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四川省贸促会决定是否递补。

    (六)讨论决定

    四川省贸促会结合考察、顶岗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

    四川省贸促会对拟选调人员名单分别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贸促会官网和拟选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方案由四川省贸促会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6626583(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咨询电话:

    028-68909128、028-68909112、028-68909111(四川省贸促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

    028-68909109(四川省贸促会直属机关纪委)

    四川省贸促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川省贸促会

    2023年10月19日

    责任编辑: 许齐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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