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22日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四川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和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部署,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收入呈现恢复增长。全省各级积极应对严峻复杂形势和多重困难挑战,奋力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向好,依法依规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29.1亿元,自然增长13.3%(同口径增长6.6%),收入形势好于全国。其中:省级收入993.3亿元,自然增长12%(同口径增长5.5%)。财政收入自然增幅较高,一是经济回升向好带来恢复性增长;二是2022年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拉低了收入基数。
财政支出保持必要强度。面对日益突出的收支矛盾,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全年规模达到6860.8亿元,继续保持全国第一位。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支出需求。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31.7亿元,增长6.9%。其中:省级支出2071.1亿元。全省民生保障支出8370.4亿元,占65.7%;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342.9亿元,占18.4%;行政成本支出2018.4亿元,占15.9%。
财政收支实现总体平衡。全省各级通过积极组织收入、争取中央转移支付、使用上年结转资金、举借一般债务等,共筹集资金16221.3亿元供安排使用。其中: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31.7亿元;上缴中央等82.1亿元;偿还一般债务1110.8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00.4亿元;剩余1396.3亿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省级共筹集资金10061.2亿元供安排使用。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71.1亿元;上缴中央等82.1亿元;偿还一般债务179.4亿元;补助市县5776.8亿元;转贷市县一般债务1199.7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8.5亿元;剩余483.6亿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4515.6亿元,下降5.5%(其中:土地出让收入3951.5亿元,下降7.7%);支出6209.7亿元,下降5.9%(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安排支出3291.1亿元,下降8%)。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29.1亿元,增长54.3%;支出56.1亿元,增长5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3.8亿元,增长14.8%;支出83.4亿元,增长2.3%。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6亿元,下降3.6%;支出23亿元,增长51.4%。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382.2亿元,增长8.9%;支出5576.8亿元,增长9.2%;执行完毕后,历年累计结余达8418.7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152.5亿元,增长11.4%;支出3829.1亿元,增长9.6%;执行完毕后,历年累计结余达4447.9亿元。
综上,全省“四本预算”收入16590.7亿元,支出24601.6亿元;省级“四本预算”收入5305.5亿元,支出5979.3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
2022年末全省政府债务余额17705.4亿元。2023年发行新增债券2565.4亿元、再融资债券1903.1亿元,举借外债5.9亿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金1910.1亿元,债务余额20269.7亿元,较2022年末增加2564.3亿元,控制在国务院批准的20936.7亿元限额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分类型看:全省一般债务限额7905.4亿元,余额7615.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3031.3亿元,余额12654.1亿元。
分级次看:省级债务限额1516.7亿元,余额1329.2亿元;市级债务限额6183.5亿元,余额5988.4亿元;县级债务限额13236.5亿元,余额12952.1亿元。
2023年,全省新增政府债券主要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新型工业化、乡村振兴等领域,有力支持了西渝高铁、川藏铁路引入段、亭子口灌区、三星堆遗址保护等重大项目建设。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四川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等。2023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批准。
二、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3年,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省人大多次就预算编制执行和财政管理改革作出决议、提出意见。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决对标落实,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深化管理改革,着力提高财政治理效能,有力保障了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在财政政策上,更加突出加力提效。落实税费支持政策释放红利超过860亿元,用政府收入“减法”换取企业效益“加法”和市场活力“乘法”。坚持政府专项债券早发快用,聚焦重点领域,带动社会资本促投资扩内需。完善高质量发展财政激励政策体系,出台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19条”等系列措施。推动财政资金与金融资本深度协同,引导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1.2万亿元。
在资源配置上,更加突出政策创新。减少分散安排、增加整体激励,重点整合归并工业、商务等领域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项目资金,聚焦聚力支持重点。减少事前补助、增加事后奖补,资金分配注重绩效,重点在技术攻关、项目引进、设备更新改造等领域取得突破。减少直接补助、增加间接引导,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金融手段,通过投资基金、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重大项目筹资和重点产业发展。
在保障机制上,更加突出精准规范。细化明确一般性支出范围并分类管控,真正把钱节约出来保民生、促发展。对刚性支出据实保障,对弹性支出量力安排,切实体现分层分类、有保有压。建立“单位努力、部门统筹、财政支持”的省属事业单位经费保障模式,完善省级支出标准体系。建立民生政策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从最小单元着手助推城乡融合发展。
在预算管理上,更加突出系统支撑。强化预算管理“一体统筹”,加强“四本预算”协同调度,修订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完善财力性转移支付制度。用好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两大抓手”,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做到事前有评估、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结果有应用;完善财会监督体系,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夯实政府购买服务、债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五大支撑”,围绕预算管理全过程协同发力。
在风险防控上,更加突出从严从紧。坚决兜牢“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做到预算编制不留缺口、执行监测不留死角、风险处置不留隐患。实行最低库款保障、大额支付“先核后支”等管控机制,不因资金调度问题影响重点支出兑现。制定综合化债方案,确保政府债务按时偿还、隐性债务按计划化解、平台公司融资行为进一步规范、其他债务风险有效管控。紧盯关键环节严防“跑冒滴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通过上述努力,2023年全省财政支撑更加有力、绩效更加凸显、运行更加稳健。重点保障了以下方面:
(一)支持五区共兴协调发展。加大财力下沉力度,下达市县转移支付5776.8亿元,占市县支出的54.2%。下达革命老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和盆周山区“四类地区”县财力性转移支付971亿元,占县级总额的73.1%;单列补助10亿元落实39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措施,进一步提升基层保障能力。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乘势跃升,安排专项债券1970亿元支持成渝中线高铁等1800余个项目建设。综合运用转移支付、政府债券、投资基金等方式,支持川中丘陵地区四市打造产业发展新高地。深入推进跨区域合作项目财税利益分享,与云南省达成跨省大中型水电站主体税种收入分享协议,推动天府国际机场分税政策落地,指导成都市和德阳市建立产业协同招商财税利益分享机制。
(二)支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投入440.2亿元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支持六大优势产业提质倍增,出台重大产业项目提能增效、高新区和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激励等支持政策。优化省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体系,累计投资项目359个,带动各类投资近2000亿元。投入35.6亿元支持构建高效优质服务业新体系,培育15个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打造“味美四川”“乐游蜀地”等40个消费新场景。投入212.5亿元支持西部首家国家实验室开工建设、13家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和首批4家天府实验室科研攻关,推动轨道交通、钒钛稀土、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3个重大科技专项等项目加快实施。提升对外开放和产业合作水平,保障第十九届西部博览会等重大展会活动顺利举办,投入5亿元实施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激励奖补。
(三)支持强化基础设施支撑。投入1087.2亿元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增强全省基础设施通达性和支撑性。加大资本金注入和融资贴息支持,引导发挥功能企业作用,高效推进铁路出川大通道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成自宜高铁、隆黄铁路叙毕段建成通车,川青铁路青白江至镇江关段正式通车,结束了川西北高原地区不通铁路的历史。出台省级财政支持高速公路加快建设若干政策,投入182亿元加快宜攀高速、久马高速等项目建设,全省高速公路完成投资1422亿元。创新水利工程项目投融资体制机制,研究制定引大济岷工程筹资方案,投入133.7亿元支持亭子口灌区、久隆水库等国家水网骨干工程和中型水库建设。支持岷江东风岩航电枢纽、嘉陵江利泽枢纽等重大水运项目建设。支持推进128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5379处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支持高质量打造成都国际航空枢纽和绵阳南郊、甘孜格萨尔等中小机场运营,推动通用航空发展。启动建设首批次物流枢纽节点城市。
(四)支持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安排全国百强县(区)和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奖励(培育)资金16.9亿元,百强县(区)数量达到20个。投入148.8亿元实施5293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4900部,支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下达奖励资金34.1亿元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投入15亿元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支持第一批58个省级百强中心镇能力提升,新增培育第二批42个百强中心镇。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统筹机制。投入225.7亿元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投入8.2亿元支持4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对92个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实施奖补。通过“一卡通”平台兑现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554.9亿元。投入10.3亿元为51.2万户农村家庭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扎实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
(五)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投入26亿元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4959个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等纳入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保障范围。投入5.4亿元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实施30个文旅融合示范项目,第五批8个“天府旅游名县”获得奖励资金2.4亿元。深化“天府文产贷”“体育贷”改革试点,累计为256家文体企业发放贷款18亿元。大力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兑现三星堆、皮洛遗址重大考古发现等奖补政策。投入3.3亿元支持文艺创作繁荣发展,实施第二轮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积极推进振兴川剧和曲艺工程。支持办好金熊猫奖评选活动。保障成都大运会顺利举办,支持赛会场馆提升改造和重点项目建设。
(六)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投入2107.6亿元办好30件民生实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投入超过40亿元提高城乡低保、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保障标准。投入44.7亿元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04万人。投入1951.1亿元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优化各学段教育资源配置,构建职业教育差异化拨款新机制,加大第二轮“双一流”高校建设支持力度。投入7.4亿元实施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支持新建或改扩建1.2万个普惠性托位。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投入53.3亿元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投入59.7亿元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170.7亿元实施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支持泸定、芦山、马尔康等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
(七)支持夯实安全发展基础。切实保障粮食安全,筹集资金1026亿元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圆满完成年度筹资任务。投入87亿元实施“天府良田”和“天府菜油”行动,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25万亩,轮作扩种油菜460万亩。创新“天府森林粮库”建设保障机制。投入5.4亿元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入5.1亿元落实种粮大户补贴。提升能源安全水平,及时兑现枯水期迎峰度冬电力保供奖补资金。投入22.4亿元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开展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5512处。投入3.3亿元保障应急救灾能力建设,推进区域性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支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四川。
2023年全省财政稳健运行,是省委、省政府统揽全局、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监督指导、政协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全省人民攻坚克难、苦干实干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还存在问题和不足:财政收入增长支撑不牢,收入质量有待提高,财源建设还需加力;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执行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领域支出绩效偏低;财政资源统筹仍显不足,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机制需要完善;个别地方财经纪律松弛,财政运行困难,风险有所显现。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全省经济运行整体仍处于恢复期,持续向好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财政收入存量基础和增量支撑还不够稳固,实现稳定增长压力较大。重点领域保障需求持续增加,财政收支紧平衡特征进一步凸显,严控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将成为鲜明导向,需要更大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创新财政支持方式。
(一)2024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用好财政政策空间,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全面加强财政资源科学统筹和合理分配,更大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过紧日子不动摇,集中财力办大事要事;深入谋划推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抓好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促进财政健康平稳可持续运行,提升财政高质量发展水平。
具体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收入安排积极稳妥。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合理编制收入预算,确保财政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与积极财政政策的总体要求协调一致。二是支出安排突出重点。强化过紧日子要求,全力服务中心工作。健全财政资源统筹机制,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加强跨领域、跨部门资金整合协调,打通使用、形成合力;进一步调整部门专项支出结构,归并项目门类,优化资金投向;坚持集中安排资金,聚焦支持重大项目,坚决避免“撒胡椒面”。三是预算管理严格规范。坚持预算法定,严格预算约束;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确保绩效评价(评估)结果应用;严肃财经纪律,严防财政资金“跑冒滴漏”。四是风险防范严守底线。加强财政运行风险整体评估、系统监测、管理联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确保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
(二)2024年财政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24年预算的有关要求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4年财政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高效用好财政政策工具。以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为重点,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范围,充分带动有效投资。加强增发国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强化全流程监管。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建立健全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机制。完善体现“奖勤罚懒”导向的转移支付制度,全面实施市(州)政府预算绩效评价,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就业、产业、区域、科技、环保等政策协同配合。
二是着力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完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支持政策,健全财税利益分享机制,研究区域协同发展财政激励政策,落实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措施。高质量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化扩权强县改革,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力度不减,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落实六大优势产业提质倍增支持政策,健全高能级创新平台经费保障机制,完善中试研发平台和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支持政策。强化基础设施支撑,支持出川通道建设,推进水利项目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
三是持续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体系。完善适应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的财政教育投入机制。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优化养老服务发展财政支持政策。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适当调整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基本住房保障,支持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完善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优化宣传思想文化财政保障政策。加强对文化产业的系统性支持。加大对体育强省建设的支持力度。
四是健全完善高水平安全保障体系。农业农村领域资金重点投向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支持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发利用,落实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奖补政策,提升能源安全水平。全面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预警和应急指挥能力,完善基层防灾和区域应急救灾能力提升财政支持政策。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绩效奖补政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四川,支持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五是切实保障财政可持续性。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严禁违规减免缓征和虚收空转,努力提高收入质量。健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对一般性支出实行额度总控。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做好跨年度预算平衡。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原则上执行中不得新出台增支政策挤占“三保”支出资金。完善工资专项库款保障机制,对库款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统筹资金资产资源加大化债力度,对债务化解较好的地区给予激励,坚决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构建“五位一体”财会监督体系,推动建立“大监督”格局。
(三)2024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24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合理编制2024年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5778亿元,增长4.5%;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上年未使用的结转资金、举借一般债务等,预计筹集资金14218.4亿元供安排使用。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31.5亿元,上缴中央81.6亿元,偿还一般债务605.3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013亿元,增长2%;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上年未使用的结转资金、举借一般债务等,预计筹集资金8456.6亿元供安排使用。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25.1亿元,上缴中央81.6亿元,偿还一般债务82.8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3761.4亿元,转贷市县一般债务705.7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为3910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上年未使用的结转资金、举借专项债务,预计筹集6799亿元供安排使用。拟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5907.8亿元,偿还专项债务717.1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74.1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为114.3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上年未使用的结转资金、举借专项债务,预计筹集2297.3亿元供安排使用。拟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77.5亿元,转贷市县专项债券2119.8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142.1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上年未使用的结转资金,预计筹集182.4亿元供安排使用。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7.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64.9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25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上年未使用的结转资金,预计筹集32.4亿元供安排使用。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9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1.7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3.8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为6603.9亿元;加上转入社保关系划入资金、历年累计结余资金,预计筹集15109.2亿元供安排使用。拟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995.9亿元,上缴中央87.2亿元,转出社保关系划出资金27.1亿元。执行完毕后累计结余8999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为6115.1亿元;加上转入社保关系划入资金、历年累计结余资金,预计筹集13472.1亿元供安排使用。拟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673.5亿元,上缴中央87.2亿元,转出社保关系划出资金26.7亿元。执行完毕后累计结余7684.7亿元。
综上,全省“四本预算”收入预计为16434亿元,支出预计为25552.7亿元;省级“四本预算”收入预计为7267.4亿元,支出预计为9693亿元。
5.地方政府债务
(1)新增举借债务
财政部已提前下达我省部分2024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73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2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512亿元。为筹措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省政府拟在限额内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新增举借债务173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22亿元,省级使用20亿元、转贷市县202亿元;专项债券1512亿元,全部转贷市县。同时,通过中央政府直接转贷向国际组织借款新增一般债务4亿元,全部转贷市县。按此举借债务后,全省政府债务规模达到22007.7亿元,距我省政府债务限额22674.7亿元尚有667亿元的空间,债务风险继续处于可控范围。
按照“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市县政府负责偿还转贷债券本息并支付相应发行费,省级用款部门(单位)负责筹集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省级财政负责支付本级发行费。发行政府债券筹集的资金将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重点支持交通基础设施、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
(2)政府债务偿还
财政部明确我省2024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为1181.9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574.1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607.8亿元。
2024年全省到期政府债务1322.4亿元,省政府拟在规模上限内发行再融资债券1181.9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574.1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607.8亿元)、通过预算安排和调入债务单位自有资金等方式筹集偿债资金140.5亿元(一般债务偿债资金31.2亿元、专项债务偿债资金109.3亿元),确保到期政府债务按时足额偿还。其中:省级到期政府债务82.8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务),拟发行再融资债券74.4亿元、通过预算安排和调入债务单位自有资金等方式筹集偿债资金8.4亿元。
我省2024年全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将由财政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后正式下达。收到全年限额后,省政府将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调整方案。
6.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安排
(1)教育发展方面安排资金360.5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4%。其中:
安排学前教育资金13.7亿元。全面落实学前教育财政补助政策,支持各地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落实民族地区“一村一幼”学前辅导员劳务报酬补助政策,按规定减免幼儿保教费。
安排义务教育资金59.7亿元。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学校落实“双减”政策。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财政激励奖补,推进区域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支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
安排普通高中教育资金22.5亿元。支持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快改善薄弱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支持寄宿制高中宿舍、食堂建设,继续实施高中教育强基工程。
安排职业教育资金66.3亿元。构建与职业学校改革发展挂钩的绩效拨款机制,支持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推进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继续实施中职“三名工程”、高职“双高计划”、产教融合等重大项目。
安排高等教育资金159.3亿元。实施以绩效为导向的省属本科高校生均经费拨款制度。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加大对基础学科、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探索构建高等教育标志性成果创建奖补激励机制。
(2)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方面安排资金56.8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其中:
安排文化旅游发展资金21.2亿元。提振文旅消费市场,促进文旅融合。实施天府旅游名县创建激励奖补。支持历史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利用、三星堆遗址考古发掘、古蜀道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和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四川段)建设。支持省属文艺院团建设。
安排宣传思想文化方面资金11.3亿元。支持新时代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推进省属国有文化企业转型升级。支持组建天府融媒联合体、金熊猫奖品牌建设等,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1.8亿元。支持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加强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落实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办法。支持实施振兴川剧和曲艺工程,加强古籍保护利用。
安排体育发展资金9.5亿元。支持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三大球”振兴发展。积极备战2024年巴黎奥运会。
(3)社会保障方面安排资金1208.7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1.6%。其中:
安排就业创业资金12.5亿元。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
安排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资金6.1亿元。支持省属国有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发展。
安排养老保险缴费(补助)资金1085.2亿元。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支持完善养老保险体系。
安排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资金77.9亿元。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全面稳妥落实抚恤优待和退役安置政策,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4)卫生健康方面安排资金181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7%。其中:
安排医疗保险(救助)补助资金63.8亿元。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安排公共卫生服务资金59.4亿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实施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强化“一老一小”保障。
安排卫生健康能力建设资金27.3亿元。落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支持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县级疾控机构能力提升等。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和中医药强省建设。
安排计划生育资金12.8亿元。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扶助保障政策,继续实施省级普惠托育专项行动。
(5)生态环保方面安排资金162.7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3%。其中:
安排污染防治资金60亿元。全力打好臭氧、移动源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
安排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资金83.1亿元。支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强天然林和古树名木保护。加快发展竹、油茶等特色产业。支持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和若尔盖国家公园创建。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常态化治理。
安排地质灾害防治资金17.6亿元。持续推进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支持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避险搬迁安置与隐患预警监测。
(6)乡村振兴方面安排资金245.2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4%。其中:
安排现代农业体系建设资金117.2亿元。支持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种粮农民积极性。做好生猪、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分类实施乡村振兴激励和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支持农产品加工。
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83.6亿元。支持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等方面。
安排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0.8亿元。继续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特色农业保险奖补等政策。
(7)工业转型升级方面安排资金185.7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9%。其中:
安排工业资金85.9亿元。聚焦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集中支持产业链强链补链、产业技术创新等重点项目。支持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和研发平台建设。深入实施高新区和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激励。履行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和数字基金出资责任。
安排中小企业发展资金3.9亿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安排科技资金70.4亿元。支持国家实验室高质量运行,启动组建第二批天府实验室,加快川藏铁路、高端航空装备技术创新中心原创性科研攻关。支持实施六大优势产业重大技术攻关。推动省级中试研发平台运行,布局建设一批技术转移机构。优化推广“天府科创贷”,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力度。
(8)服务业和开放发展方面安排资金89.3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3%。其中:
安排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16.5亿元。支持打造一批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实施“三品一创”消费提质扩容工程,打造以中国(四川)国际熊猫消费节为主的展销平台以及“蜀里安逸”消费品牌等。
安排高水平对外开放发展资金32亿元。落实“开放10条”。支持成都高标准建设国际航空枢纽、构建亚蓉欧国际班列快速通道。激励市(州)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以“川行天下”为主的系列国际市场拓展活动。
安排财政金融互动专项资金27.2亿元。落实财政金融互动“20条”以及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19条”等政策。
安排养老服务发展资金8.6亿元。推进实施养老服务“七大工程”,推动建设城市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安排招商引资激励奖补资金5亿元。支持优化投资环境,改善商事服务,落实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扶持政策。
(9)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安排资金767.6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0%。其中:
安排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65亿元。支持岷江老木孔和东风岩航电枢纽、主(干)线机场、科技创新平台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教育、医疗卫生等重大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建设。
安排住房城乡建设资金108.9亿元。推进县城“精修细补十项民生工程”,支持中心镇建设和海绵城市试点等。支持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
安排交通建设发展资金232.6亿元。支持成绵苍巴高速、G351线夹金山隧道、嘉陵江利泽等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内河水运重大项目建设。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安排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95.1亿元。支持引大济岷工程等国家骨干水网工程及向家坝灌区一期二步工程等灌区建设改造工程。支持乡村水务发展,推动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支持防洪工程建设维护、推进水土流失治理。
(10)保障机构运转和加强社会治理方面安排资金533.6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9%。按政策保障省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做好社会治理各方面经费保障。
(11)安排省级预备费34亿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省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4亿元,较2023年下降1.8%。
以上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及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除涉密单位外,省级109个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草案已全部报送大会,请予审查。全省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是根据2023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收支政策代编的预算,待各级预算编制完成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将汇总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上一年度结转支出以及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按此规定,2024年1月1日至1月20日已安排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亿元,主要用于保障省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
四、2024年财政工作
全省财政部门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以财政高质量发展服务四川现代化建设。
(一)充分发挥政策效能。全力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财力支撑。继续实施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引导各地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奋勇争先、多作贡献。接续落实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19条”政策措施,确保政策直达快享。优化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结构,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穿透式管理,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管好用好增发国债资金,切实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和应急能力提升。完善“1+N”财金互动政策体系,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优化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体系,完善管理模式及运营机制。
(二)全力保障发展需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支持川渝毗邻地区联合建设现代产业园区。加快省域副中心和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加大对革命老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和盆周山区振兴发展支持力度。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抓好六大优势产业提质倍增财政政策细化落地,支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政策。支持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制定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筹资方案,建立健全筹资保障机制。跨级次、跨部门、跨领域统筹整合资金资源,支持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
(三)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民生保障体系。全力保障民生领域增支需求,支持办好民生实事,确保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65%以上。全面落实民生政策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低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特困供养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低限等标准。研究完善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办法,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支持加快构建多层次可持续养老服务体系。
(四)持续加强收支管理。用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源培植,激励市县提高税收贡献,夯实财政收入基础。持续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主体税种的监测调度,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加强财政资源科学统筹,加力盘活闲置沉淀资金,释放国有资产资源潜力,完善国资收益上交机制。加大力度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虚收空转、收取过头税费,持续规范财政收入秩序。始终坚持过紧日子,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金整合协同,动态调整资金投向,增强统筹调控能力,全力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五)深入推进财政改革。有序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研究完善扩权强县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转移支付分配与市县经济财政发展实绩挂钩机制,强化激励约束导向。坚持项目化、竞争化、放大化,加快转变财政支持方式。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目标引领和结果应用。持续深化税制改革,稳妥承接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开展消费税改革等前瞻性研究。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架构,有序推进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功能,强化基层财政财务管理。
(六)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守住债务风险底线,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用好用足金融支持化债政策,分层分类有效控制债务风险;积极创新化债方式,拓展化债路径,有序化解存量债务;严禁新增违规举债,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对变相违规举债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守住安全运行防线,实施“三保”预算闭环编制、资金精准调拨、执行穿透监控,加强预警提醒和应急处置,确保不发生“三保”风险事件;强化基层库款监测调度,稳妥推进存量暂付款处置,防范资金支付风险。守住财经纪律红线,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大力推进抽样式、穿透式监督,扎实开展重点检查和专项行动,严格监督结果应用;坚持管资金、管项目、管政策就必须管绩效和监督,坚决维护良好财经秩序。
(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完善报送审查的预算内容和范围,及时向省人大报告重大财税政策。贯彻落实省人大有关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持续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深化“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落实人大预算和国有资产联网监督各项任务。广泛听取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积极回应代表关切,主动服务代表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