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报近期煤矿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 2020年06月18日 08时29分
  • 来源: 人民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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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17日,记者从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上获悉,2019年杉木树煤矿“12·14”透水事故发生后,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从严推进集中整治、加强监督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近期督导检查中,仍然发现存在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绝、安全集中整治走过场、复工复产把关不严、矿长积分制执行不力、“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专项活动不深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照抄照搬、瓦斯超限报警频繁、煤矿关闭质量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问题一,煤矿企业“生命至上”和依法办矿的意识缺失。在督导检查中发现,四川巴中南江煤矿明知存在区域瓦斯异常不停不改,在瓦斯超限报警的情况下,继续组织工人作业;宜宾筠连县金钟煤矿因治灾不到位被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检查责令停产,但在批准复产后再次出现超限报警的问题;泸州叙永一矿、锦运煤矿,广安林丰红岩煤矿,宜宾繁荣煤矿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生产,最终导致亡人事故的发生;达州莲花洞煤矿去年曾因矿井停电不撤人继续冒险组织生产被查处,近期又在证照被注销的情况下继续组织非法生产;达州大河沟煤矿在安全生产标准等级未定级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问题二,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在督导检查中发现,一些煤矿隐患排查走过场,以一般现场安全隐患整改代替集中整治,煤矿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仍然未得到管控和整改,也没有从隐患整改提升到风险管控层面上来,更没有做到透过现象查本质,透过问题查原因,就事论事现象十分普遍,泸州古蔺西段煤矿、达州万源黑石溪煤矿、乐山五通桥龙洞湾煤矿、广安邻水偏桥沟煤矿、宜宾兴文富有一井等煤矿整治不认真,隐患问题仍然突出;川煤集团的龙门峡南、金刚、龙滩、威鑫煤矿,在全国交叉执法检查中,被发现了较多的隐患;达州大河沟煤矿、黑石溪煤矿5月底尚未启动“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专项活动;泸州古蔺西段煤矿、乐山五通桥龙洞湾煤矿开展的“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专项活动还停留在开会读文件、观看警示教育片的层面;万源黑石溪、五通桥龙洞湾煤矿编制的制度、责任、规程清单照抄照搬,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泸州西段煤矿编制的各种清单还未经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印发。

    问题三,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在督导检查中发现,一些地方在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的工作中还没有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印发煤矿监管工作的责任清单和监管部门内部岗位责任清单;在煤矿集中安全整治的工作中,一些市(县)技术审查中避重就轻,不按“控大风险、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要求组织审查重大风险和隐患,一些地方未按省安办的《提示函》要求认真组织“回头查”“回头看”;在煤矿复产复工验收核查的工作中,一些地方验收核查工作不严不实,批复生产的煤矿仍然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在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在抽查检查中,多数地区被责令停止生产、停止作业的矿井比例达到50%,个别地区达到100%;在瓦斯报警追查的工作中,一些地方对瓦斯超限报警的追查深度不够,只查直接原因,未从治灾是否到位、治灾手段是否有效、治灾效果是否达标等方面进行分析整治,有的甚至没有组织追查和上报结果,个别区域煤矿瓦斯报警总量仍然居高;在执行监管工作制度的工作中,个别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还未对矿长考核记分,有的只是对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移交案件或事故案件进行了记分考核,有的甚至对移送的问题和隐患也未进行考核记分;在煤矿关闭退出的工作中,一些地方关闭质量差,井口未封闭填实,有的还未完成“六级”签字程序,有的对应当关闭的煤矿还未作出关闭决定。

    针对煤矿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要求各地要持续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查重处煤矿“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行为,“盯死看牢”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力、瓦斯频繁超限、安全管理混乱、近年事故多发等“不放心”的煤矿,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煤矿绝不姑息。

    据悉,下一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将继续坚持“零事故、零死亡”和“无落后、无乱象、无硬伤、有提高”的目标导向,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煤矿安全举报奖励、煤矿安全工作评价、煤矿安全重点监控县整改、煤矿瓦斯超限报警追查、煤矿事故矿井管理、煤矿矿长考核记分、驻矿安全监管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结合2020年度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及近期国家煤监局的部署,全面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扎实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朱虹)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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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通报近期煤矿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 2020年06月18日 08时29分
  • 来源: 人民网-四川频道
  • 6月17日,记者从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上获悉,2019年杉木树煤矿“12·14”透水事故发生后,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从严推进集中整治、加强监督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近期督导检查中,仍然发现存在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绝、安全集中整治走过场、复工复产把关不严、矿长积分制执行不力、“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专项活动不深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照抄照搬、瓦斯超限报警频繁、煤矿关闭质量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问题一,煤矿企业“生命至上”和依法办矿的意识缺失。在督导检查中发现,四川巴中南江煤矿明知存在区域瓦斯异常不停不改,在瓦斯超限报警的情况下,继续组织工人作业;宜宾筠连县金钟煤矿因治灾不到位被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检查责令停产,但在批准复产后再次出现超限报警的问题;泸州叙永一矿、锦运煤矿,广安林丰红岩煤矿,宜宾繁荣煤矿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生产,最终导致亡人事故的发生;达州莲花洞煤矿去年曾因矿井停电不撤人继续冒险组织生产被查处,近期又在证照被注销的情况下继续组织非法生产;达州大河沟煤矿在安全生产标准等级未定级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问题二,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在督导检查中发现,一些煤矿隐患排查走过场,以一般现场安全隐患整改代替集中整治,煤矿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仍然未得到管控和整改,也没有从隐患整改提升到风险管控层面上来,更没有做到透过现象查本质,透过问题查原因,就事论事现象十分普遍,泸州古蔺西段煤矿、达州万源黑石溪煤矿、乐山五通桥龙洞湾煤矿、广安邻水偏桥沟煤矿、宜宾兴文富有一井等煤矿整治不认真,隐患问题仍然突出;川煤集团的龙门峡南、金刚、龙滩、威鑫煤矿,在全国交叉执法检查中,被发现了较多的隐患;达州大河沟煤矿、黑石溪煤矿5月底尚未启动“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专项活动;泸州古蔺西段煤矿、乐山五通桥龙洞湾煤矿开展的“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专项活动还停留在开会读文件、观看警示教育片的层面;万源黑石溪、五通桥龙洞湾煤矿编制的制度、责任、规程清单照抄照搬,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泸州西段煤矿编制的各种清单还未经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印发。

    问题三,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在督导检查中发现,一些地方在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的工作中还没有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印发煤矿监管工作的责任清单和监管部门内部岗位责任清单;在煤矿集中安全整治的工作中,一些市(县)技术审查中避重就轻,不按“控大风险、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要求组织审查重大风险和隐患,一些地方未按省安办的《提示函》要求认真组织“回头查”“回头看”;在煤矿复产复工验收核查的工作中,一些地方验收核查工作不严不实,批复生产的煤矿仍然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在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在抽查检查中,多数地区被责令停止生产、停止作业的矿井比例达到50%,个别地区达到100%;在瓦斯报警追查的工作中,一些地方对瓦斯超限报警的追查深度不够,只查直接原因,未从治灾是否到位、治灾手段是否有效、治灾效果是否达标等方面进行分析整治,有的甚至没有组织追查和上报结果,个别区域煤矿瓦斯报警总量仍然居高;在执行监管工作制度的工作中,个别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还未对矿长考核记分,有的只是对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移交案件或事故案件进行了记分考核,有的甚至对移送的问题和隐患也未进行考核记分;在煤矿关闭退出的工作中,一些地方关闭质量差,井口未封闭填实,有的还未完成“六级”签字程序,有的对应当关闭的煤矿还未作出关闭决定。

    针对煤矿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要求各地要持续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查重处煤矿“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行为,“盯死看牢”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力、瓦斯频繁超限、安全管理混乱、近年事故多发等“不放心”的煤矿,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煤矿绝不姑息。

    据悉,下一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将继续坚持“零事故、零死亡”和“无落后、无乱象、无硬伤、有提高”的目标导向,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煤矿安全举报奖励、煤矿安全工作评价、煤矿安全重点监控县整改、煤矿瓦斯超限报警追查、煤矿事故矿井管理、煤矿矿长考核记分、驻矿安全监管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结合2020年度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及近期国家煤监局的部署,全面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扎实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朱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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