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安市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仍占主导地位

  • 2017年02月13日 17时00分
  • 来源: 省统计局
  • 【字体:
  •   2016年,广安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850元,同比增长8.8%,比上年同期回落1.1个百分点,增速居四大收入末位。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为46.9%,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达42.9%,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2个百分点,仍占据农村居民收入的主导地位。 
    责任编辑: 雷晓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016年广安市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仍占主导地位

  • 2017年02月13日 17时00分
  • 来源: 省统计局
  •   2016年,广安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850元,同比增长8.8%,比上年同期回落1.1个百分点,增速居四大收入末位。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为46.9%,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达42.9%,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2个百分点,仍占据农村居民收入的主导地位。 
    责任编辑: 雷晓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