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攀枝花市新能源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一、攀枝花市新能源自然资源
攀枝花市是中国四川省直辖市,位于中国西南川滇交界部,金沙江与雅砻江交汇于此,是四川省通往华南、东南亚沿边、沿海口岸的最近点,为四川“南向门户”上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商贸物资集散地。境内山地分布广泛,地貌类型复杂,海拔最高点(盐边柏林山穿洞子4195.5米)与最低点(仁和区平地镇师庄937米)相差3258.5米,一半相对高差1500-2000米。具有夏季长,四季不分明,昼夜温差大,气候干燥,降雨量集中,太阳辐射强,蒸发量小等特点,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域,立体气候明显,气候类型多样,具有丰富矿产资源、水能资源,以及风、光等新能源资源。
(一)风能资源
按风能资源评价技术标志划分,攀枝花市部分地区风能资源较为丰富,主要分布在南部、东南部、东北部地区,其中,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的南部地区风能资源最为丰富。部分区域风功率密度为21~189瓦/平方米,年平均风速为5.40~7.50/秒,等级为1级,个别区域风功率密度170~261瓦/平方米,年平均风速为3.02~6.33米/秒,风功率等级2级。
(二)光能资源
攀枝花市多年平均日照时数2730小时,多年平均太阳辐射量为5886.04兆焦/平方米,具有夏季长、温度日变化大、降雨少、日照多、太阳辐射强、云层遮蔽率底等特点,是四川省总辐射量最多的地区之一,也是我国太阳能开发利用最为理想的地区之一,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的潜力巨大,具有建设大型光伏发电基地的优越条件。
二、攀枝花市新能源发展规划
攀枝花具有丰富的水能资源,富集的煤炭资源,得天独厚的太阳能资源,潜力巨大的风能资源,前景广阔的生物质资源,是全省重要的综合能源基地之一。全市“十三五”能源发展思路:水火互济,风光互补,煤气互换,沼气、垃圾发电、其他生物质能源共同发展,电网与能源开发齐头并进。优先发展水电、优化发展火电、扶持天然气发展(逐步实现以天然气消费代替煤炭消费),重点推进风力资源开发,综合利用太阳能资源,适度发展沼气、垃圾发电、其他生物质能源(小桐子)。到2020年,全市形成以水电为支柱,以火电为支撑,以风电、光电、垃圾发电为补充,沼气、天然气等应用全面突破的能源发展格局。重点建设仁和、米易、盐边风能发电、光伏发电等项目,规模化开发利用风能和太阳能等新能源资源。
2012年,攀枝花市被列为全国首批81个国家级新能源示范创建城市,自此,攀枝花走上了新能源快速发展之路。2015年,攀枝花市制订了《攀枝花市风电项目规划报告(2015-2025年)》和《攀枝花市光伏发电规划报告(2015-2025年)》,确定了攀枝花未来十年新能源重点发展方向为光伏发电和风能发电。同时,各县(区)也将新能源列入经济发展规划和发展方向。东区:将推动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纳入《东区“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西区:在《西区关于推进“工业强区”战略实施方案》中,将节能环保、新型能源列入六大主导产业,并规划新型能源行业占比达到5%;盐边县制订了《盐边县风能资源规划报告》。
(一)光伏发电规划目标
根据《攀枝花市光伏发电规划报告(2015—2025年)》,攀枝花市光伏发电方式主要包含集中式光伏及分布式光伏。规划范围为三区两县,分别为: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规划基准年为2014年,目标分为近期、远期和展望。近期:2017年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15兆瓦;远期:2020年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590兆瓦;展望:2025年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080兆瓦。
(二)风能发电规划目标
根据现有测风资料分析结果,本着优先开发风能资源条件较好区域原则,规划在全市范围内,风电场总占地面积1523万平方千米,总装机容量1840兆瓦,重点集中在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进行规模化开发利用。其中,仁和区总占地面积691万平方千米,总装机容量650兆瓦;盐边县总占地面积633万平方千米,总装机容量890兆瓦;米易县总占地面积199万平方千米,总装机容量300兆瓦。
三、攀枝花市新能源发展现状
攀枝花市新能源起步晚、发展快,“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个体到企业、从设想到规划、从规划到实施”,经过近五年的发展,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截止2017年8月底,全市光电和风电合计总装机容量797.4兆瓦,累计发电量7.99亿千瓦时,上网电量7.91亿千瓦时,占全市发电量的比重从2014年0.001%提升到2017年8月底的2.56%。
(一)光伏发电卓有成效
2014年,以攀枝花大学2.1兆瓦屋顶光伏发电为标志,攀枝花市进入了光能开发利用时代。截止2017年8月底,以盐边益门光伏发电、西区竹林坡光伏发电等为代表的106个(含个体)光电项目竣工投产并上网发电,合计装机容量357.4兆瓦,累计发电量2.7亿千瓦时,上网电量2.63亿千瓦时。
(二)风能发电快速推进
“十二五”期间,攀枝花市共有9个风电项目纳入国家“十二五”风电核准计划,总投资50亿。截止2017年8月底,以攀枝花仁和老公山风电场、桃树平风电场,盐边大面山风电场、红和风电场等为代表的风电项目陆续竣工投产,总装机容量440兆瓦,累计发电量5.29亿千瓦时,上网电量5.28亿千瓦时。
(三)其他新能源稳步推进
一是垃圾发电即将竣工。总投资3.68亿,装机容量15兆瓦的“攀枝花市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于2016年9月开工建设,建设周期已过大半,即将迎来竣工投产。
二是余热余压发电起步。攀枝花市东方钛业有限公司0.97亿元60兆瓦能源回收利用项目“蒸汽余压发电”工程已于2017年1月开工建设。
三是沼气池建设成效显著。截止2016年底,全市已建成沼气池9.3万口,解决了大量农村农户生活照明和生活用燃料,农村生活用能实现绿色化。
(四)打造新能源产业链
攀枝花市积极支持储能材料的发展,目前已具备年产磷酸铁5.5万吨生产能力(占全国磷酸铁产能比重40%以上),正加快推进“四川一美科技有限公司”、“攀枝花七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磷酸铁、碳酸锂、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项目建设,拟以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为突破口,培育壮大磷酸铁、碳酸锂、钛酸锂、磷酸钒锂、动力电池组装生产线等相关产业项目建设,着力打造硫酸亚铁—储能材料—动力电池的新能源完整产业链。
四、攀枝花市新能源发展政策
国家:享受国家相关补助政策。
四川:为光伏发电企业提供四川省工业发展资金。
攀枝花:出台《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太阳能应用和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攀府发【2014】39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应用促进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攀府发【2016】8号)文件。明确:要在生态保护、新农村建设、节能型建筑、公共照明、城市太阳能规模化应用、太阳能特色产业和配套产业、太阳能创新等领域大力推广太阳能应用。出台了一系列帮扶优惠措施:一是资金扶持。太阳能光热装备制造、太阳能新研究、学校应用、农村应用、公共机构应用等太阳能项目纳入相关专项资金扶持范围。二是税收减免。自产自销太阳能产品,增值税退50%;太阳能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发费用按50%加计扣除或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太阳能技术转让不超过500万的免收所得税,超过500万的减半征收;政府核准的太阳能电建项目,第一个三年免收所得税,第二个三年减半所得税,自用型分布式光伏发电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政府性基金。三是土地政策鼓励。采取工业用地供地程序、划拨土地、优先办理、降低出让金等方式鼓励太阳能项目。四是融资政策鼓励。提高太阳能生产企业授信额度;优惠贷款利率;支持信贷担保;支持上市融资。五是大力引进高级技术管理人才。凡引进的太阳能各类高级技术、管理人才按市人才引进管理有关办法实行奖励。六是开通绿色上网通道。对风能发电和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一律优先上网、优先办理。
五、攀枝花市新能源发展存在的问题
风光发电产业是我市重点支持发展的新兴产业之一,近几年虽成长起来一批有特色的本地生产经营企业,但受土地、技术、人才、物流等多种要素制约,总体呈现规模较小、技术不忧、配套滞后、竞争较差。
(一)规模较小核准困难
我国风能发电始于20世纪80年代,其中,东南远海地区及附近岛屿以及我国北部地区(东北、华北、西北等)已优先规模化发展,加之大力发展的水电,因此,国家电量总体呈现富裕,“十三五”时期新能源建设指标管理收紧,新上风电项目困难加大。
(二)土地制约建设缓慢
太阳能地面电站占地面积大,选址多为林地或宜林地,甚至涉及旅游景区、矿权设置、边界问题等,土地指标获批难度大、时间长。米易县龙肘山风电场项目由于与凉山州会理县交界,涉及会理县境内的进场道路的改建、以及林地占用手续至今仍在协调办理中。
(三)成本较高竞争差
一是技术门槛高。太阳能项目在招标中要求具备水利水电总承包三级以上工程施工资质,导致一方面本地太阳能企业无法进入这块市场或增加进入成本,另一方面有水利水电资质无太阳能专业技术的单位中标后进行转包,影响工程质量和后期运行管理。二是经济成本高。我市风力发电成本0.6元/千瓦时以上,光伏发电成本1元/千瓦时以上,而火力发电成本在0.4-0.5元/千瓦时左右,经济成本较高。因此,无论从技术门槛还是经济成本,风光发电竞争力都远低于火电。
(四)上网受限输出不畅
我国先后颁布了《可再生资源法》、《可再生资源发电和费用分摊管理办法》等多部法律,从上网电价、融资、税收等方面支持风电发展,但很多政策没落到实处,比如:国家要求电网公司无条件风电场发出的电量,但并非强制政策,相关企业可以选择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多少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五)扶持减弱行业利空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风能发电和光伏发电的上网标杆电价下调已成定势,意味着新能源电价支持力度减弱,企业补贴削减,企业创利空间下降;同时四川也将新能源电量纳入竞价上网,再次挤压企业利润,这些政策对风光发电行业均是利空因素。
(六)意愿下降后续乏力
受前期投资高,收益回收慢,市场占有低,通道容量不足等影响,企业投资意愿降低。如:东区已经开工建设的“四川君诚光伏产业孵化园”项目就因前期投入较高撤出;盐边北部多个优质资源区域项目因电网送出限制、通道容量不足影响而难以落地。
六、建议
近年来我市放光发电的快速发展,得益于科学的规划和明确的发展目标,要想持续发展,地方政府、电网企业、运营企业要树立坚定的发展信心,合力促进我市放光发电产业的规模化和高端化。
(一)政策法规保障措施
充分利用国家、地方现有的新能源发展扶持、优惠政策,制订鼓励、扶持风光发电综合利用项目,特别倾斜大型新能源发电项目。
(二)培养用电消费市场
在公益性建筑和公共场所等公共设施照明中强行推广使用光伏电源;试行政府采购制度,稳定光伏发电市场份额。
(三)深度合作争取指标
继续与大企业、大集团开展深度合作,不仅可以保障资源来源和开发技术,同时也相对容易争取到项目核准指标。
(四)提升容量畅通输出
加大协同力度,加快工作节奏,利用国家相关政策,在我市风能、光能优质区域建设输变电工程,提升上网容量,彻底解决电力输出。
(五)聚集光伏发电产业链
由于太阳能具有不稳定性特点,如何收集太阳能,解决太阳能蓄能问题,使太阳能成为连续、稳定的能源是当今太阳能利用中最薄弱的环节,因此,我市应充分利用全国首批81个国家级新能源示范创建城市机遇,积极引进太阳能蓄能和太阳能设备制造业企业,鼓励、支持企业研发、试验、转化、推广企业技术成果,培养骨干企业,延伸光伏发电产业链,力促光伏发电聚集效应,为我市新能源产业持续发展布局。
(六)优化建设管理模式
即企业出资金 建设,地方出政策 管理。利用林业防火通道、产业道路与风光发电道路结合,由企业出资金,并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政府出政策,并加强建设服务与管理,企业与政府各司其责,政府免了投资,企业没了后顾之忧,有利于项目加快建设,同时促进了林业防火通道建设和产业发展。
责任编辑:
雷晓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