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乐山市消费品市场运行分析

  • 2015年05月06日 11时09分
  • 来源: 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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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以来,乐山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新常态下主动作为,确立“转型升级、美丽发展”总体要求,大力发挥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作用,组织开展迎春购物月、农超对接、汽车展销等消费活动,实施高铁旅游十二条优惠政策,出台稳定住房消费政策措施。一季度,乐山市消费品市场实现良好开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于去年、高于四川省,超额完成发展目标。

      一、总体情况

      一季度,乐山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7.25亿元,增长13.0%。按销售地分,城镇实现87.90亿元,增长13.0%,乡村实现29.35亿元,增长13.2%,城镇与乡村之比为75:25。按消费形态分,实现餐饮收入20.39亿元,增长12.5%,实现商品零售96.86亿元,增长13.2%,餐饮收入与商品零售之比为17.4:82.6。按行业分,批发业实现零售额9.99亿元,增长15.3%,零售业实现零售额86.5亿元,增长12.9%,住宿业实现零售额2.16亿元,增长12.0%,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8.6亿元,增长12.6%。

      一季度,乐山市599户限上单位实现零售额59.33亿元,增长17.2%,限上比重为50.6%。限上单位十六大类商品零售除通讯器材类下降2%之外,其余全面增长。其中粮油食品烟酒饮料类增长24.0%,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1.9%,汽车类增长20.8%,石油及制品类增长9.7%。

      一季度,乐山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额完成12.3%的发展目标。11个区县中除五通桥区、金口河区和夹江县未完成发展目标,其余8个区县均超额完成发展目标。

      二、主要特点

      (一)消费增长平稳,上档升位明显

      一季度,乐山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0%,增速与1-2月持平;比去年同期提高0.5个百分点;快于四川省1.2个百分点。乐山市总量居四川省第9位,增速居四川省第5位,较去年同期上升7位。

      (二)节日刺激增长,政策释放消费

      在中国传统节日春节系列促销及节日氛围刺激下,2月消费品市场运营情况明显好于1月和3月。前3月,乐山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增长10.6%、15.5%、13.1%,其中限额以上增速分别为14.3%、21.8%、16.2%。

      随着《关于贯彻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通知》的发布实施,集团消费得以合理合法释放,集中体现在吃类商品上。一季度,乐山市限上吃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0.28亿元,增长24.0%,增速在吃穿用住行五大类商品中居第一位,较去年同期提高1.7个百分点,对乐山市限上增长的贡献率为22.1%。

      (三)限上增速较高,拉动作用明显

      一季度乐山市乐山市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增长17.2%,增速快于去年同期4.1个百分点,快于四川省6.7个百分点,快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个百分点;拉动乐山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3个百分点,拉动作用较去年同期提高1.9个百分点。

      (四)餐饮发展较快,消费结构升级

      转型升级加快,大众消费带动餐饮行业新增长。一季度乐山市实现限额以上餐饮收入3.04亿元,增长15.4%,高于四川省9.5个百分点。在库的186家小微餐饮企业中有161家实现正增长,其中84家增长速度超过20%。19家高档住餐业中有13家实现正增长,其中6家企业增长速度在20%以上。

      从商品消费结构看,逐步由吃穿为主的生存型消费向用、住、行等发展型、享受型消费转换。一季度,乐山市吃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0.28亿元,穿类实现1.47亿元,两者占总的限上商品零售比重为20.9%,低于去年同期0.8个百分点。汽车、石油等行类商品零售比重最大,占到全部限上商品零售的56.3%;用、住两大类商品零售占到全部限上商品零售的22.8%,高于去年同期1.0个百分点。

      三、存在问题

      (一)对重点区县依赖程度大

      一季度,占乐山市限额以上零售额59.3%的市中区实现限上增速14.4%,比去年同期回升7.8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3.5%,比去年同期回升2.4个百分点,有力地拉动了乐山市限上增速回升4.7个百分点,拉动乐山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回升0.9个百分点。一季度,市中区限上增速比1-2月回落1.6个百分点,拉低乐山市限上增速1.0个百分点。3月,市中区实现限上增速12.3%,环比回落8.8个百分点,拉低乐山市限上增速回落5.6个百分点。

      (二)部分区县限上增速回落较大

      3月,乐山市11个区县中6个区县限额以上增速环比回落,回落面超过50%。其中4个区县环比回落幅度较大,分别为沐川县回落12.2个百分点、峨眉山市回落8.9个百分点、市中区回落8.8个百分点、马边县回落6.7个百分点,4个区县限上增速环比较大幅度回落影响乐山市限上增速回落7.1个百分点。

      (三)新兴业态发展不足

      乐山市599户限上单位中,仅有29户单位有网上贸易业务,一季度实现零售额41.0万元,而四川省实现67.5亿元;乐山市增长15.2%,四川省增长74%。体量小、发展速度慢,乐山市新兴业态发展不足。

      四、发展建议

      (一)培育消费热点,激活消费需求

      要充分利用乐山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高铁开通和举办旅博会等有利条件,以旅游和会展产业发展推动乐山消费环境和结构的转型升级。以城镇化不断推进和大力发展农商对接会,建设乡镇商贸中心,带动乐山消费结构的不断优化,有效激活乡村消费市场。稳定住房消费、提速电商发展,在促进乐山传统消费发展的基础上,有效激活乐山新兴消费需求。

      (二)完善保障功能,释放消费活力

      乐山消费品市场发展的主要动力是在地消费,要大力发展社会保障、教育保障、医疗保障、养老保障等民生工程,稳定物价,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从根本上提升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能力。

      (三)抓好培育清理,壮大限上发展

      限上单位数量不多、规模小、新兴产业发展不足,是制约乐山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主要因素。在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下,要用实用好市政府稳增长22条、高铁旅游12条政策措施,高度重视限上企业的培育壮大和清理工作。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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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季度乐山市消费品市场运行分析

  • 2015年05月06日 11时09分
  • 来源: 省统计局
  •   今年以来,乐山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新常态下主动作为,确立“转型升级、美丽发展”总体要求,大力发挥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作用,组织开展迎春购物月、农超对接、汽车展销等消费活动,实施高铁旅游十二条优惠政策,出台稳定住房消费政策措施。一季度,乐山市消费品市场实现良好开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于去年、高于四川省,超额完成发展目标。

      一、总体情况

      一季度,乐山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7.25亿元,增长13.0%。按销售地分,城镇实现87.90亿元,增长13.0%,乡村实现29.35亿元,增长13.2%,城镇与乡村之比为75:25。按消费形态分,实现餐饮收入20.39亿元,增长12.5%,实现商品零售96.86亿元,增长13.2%,餐饮收入与商品零售之比为17.4:82.6。按行业分,批发业实现零售额9.99亿元,增长15.3%,零售业实现零售额86.5亿元,增长12.9%,住宿业实现零售额2.16亿元,增长12.0%,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8.6亿元,增长12.6%。

      一季度,乐山市599户限上单位实现零售额59.33亿元,增长17.2%,限上比重为50.6%。限上单位十六大类商品零售除通讯器材类下降2%之外,其余全面增长。其中粮油食品烟酒饮料类增长24.0%,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1.9%,汽车类增长20.8%,石油及制品类增长9.7%。

      一季度,乐山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额完成12.3%的发展目标。11个区县中除五通桥区、金口河区和夹江县未完成发展目标,其余8个区县均超额完成发展目标。

      二、主要特点

      (一)消费增长平稳,上档升位明显

      一季度,乐山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0%,增速与1-2月持平;比去年同期提高0.5个百分点;快于四川省1.2个百分点。乐山市总量居四川省第9位,增速居四川省第5位,较去年同期上升7位。

      (二)节日刺激增长,政策释放消费

      在中国传统节日春节系列促销及节日氛围刺激下,2月消费品市场运营情况明显好于1月和3月。前3月,乐山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增长10.6%、15.5%、13.1%,其中限额以上增速分别为14.3%、21.8%、16.2%。

      随着《关于贯彻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通知》的发布实施,集团消费得以合理合法释放,集中体现在吃类商品上。一季度,乐山市限上吃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0.28亿元,增长24.0%,增速在吃穿用住行五大类商品中居第一位,较去年同期提高1.7个百分点,对乐山市限上增长的贡献率为22.1%。

      (三)限上增速较高,拉动作用明显

      一季度乐山市乐山市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增长17.2%,增速快于去年同期4.1个百分点,快于四川省6.7个百分点,快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个百分点;拉动乐山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3个百分点,拉动作用较去年同期提高1.9个百分点。

      (四)餐饮发展较快,消费结构升级

      转型升级加快,大众消费带动餐饮行业新增长。一季度乐山市实现限额以上餐饮收入3.04亿元,增长15.4%,高于四川省9.5个百分点。在库的186家小微餐饮企业中有161家实现正增长,其中84家增长速度超过20%。19家高档住餐业中有13家实现正增长,其中6家企业增长速度在20%以上。

      从商品消费结构看,逐步由吃穿为主的生存型消费向用、住、行等发展型、享受型消费转换。一季度,乐山市吃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0.28亿元,穿类实现1.47亿元,两者占总的限上商品零售比重为20.9%,低于去年同期0.8个百分点。汽车、石油等行类商品零售比重最大,占到全部限上商品零售的56.3%;用、住两大类商品零售占到全部限上商品零售的22.8%,高于去年同期1.0个百分点。

      三、存在问题

      (一)对重点区县依赖程度大

      一季度,占乐山市限额以上零售额59.3%的市中区实现限上增速14.4%,比去年同期回升7.8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3.5%,比去年同期回升2.4个百分点,有力地拉动了乐山市限上增速回升4.7个百分点,拉动乐山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回升0.9个百分点。一季度,市中区限上增速比1-2月回落1.6个百分点,拉低乐山市限上增速1.0个百分点。3月,市中区实现限上增速12.3%,环比回落8.8个百分点,拉低乐山市限上增速回落5.6个百分点。

      (二)部分区县限上增速回落较大

      3月,乐山市11个区县中6个区县限额以上增速环比回落,回落面超过50%。其中4个区县环比回落幅度较大,分别为沐川县回落12.2个百分点、峨眉山市回落8.9个百分点、市中区回落8.8个百分点、马边县回落6.7个百分点,4个区县限上增速环比较大幅度回落影响乐山市限上增速回落7.1个百分点。

      (三)新兴业态发展不足

      乐山市599户限上单位中,仅有29户单位有网上贸易业务,一季度实现零售额41.0万元,而四川省实现67.5亿元;乐山市增长15.2%,四川省增长74%。体量小、发展速度慢,乐山市新兴业态发展不足。

      四、发展建议

      (一)培育消费热点,激活消费需求

      要充分利用乐山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高铁开通和举办旅博会等有利条件,以旅游和会展产业发展推动乐山消费环境和结构的转型升级。以城镇化不断推进和大力发展农商对接会,建设乡镇商贸中心,带动乐山消费结构的不断优化,有效激活乡村消费市场。稳定住房消费、提速电商发展,在促进乐山传统消费发展的基础上,有效激活乐山新兴消费需求。

      (二)完善保障功能,释放消费活力

      乐山消费品市场发展的主要动力是在地消费,要大力发展社会保障、教育保障、医疗保障、养老保障等民生工程,稳定物价,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从根本上提升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能力。

      (三)抓好培育清理,壮大限上发展

      限上单位数量不多、规模小、新兴产业发展不足,是制约乐山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主要因素。在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下,要用实用好市政府稳增长22条、高铁旅游12条政策措施,高度重视限上企业的培育壮大和清理工作。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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