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突出三个重点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二是全面落实项目管理制度。逗硬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县级财政报账制、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制等。市、县(区)、乡(镇)及时在公众平台公告项目政策、资金分配、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等情况,防止虚报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
三是加强项目实施全程监管。加强对农业补贴、财政专项扶贫、农村安全饮水等重大项目资金的保障、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的常态化检查。加大对市级财政设立的涉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力度,确保资金覆盖面达到50%。市级重点评价近三年来重点镇、中心村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并将检查结果与今后年度资金分配挂钩。县(区)自主开展3-5项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确保涉农惠农资金真正惠及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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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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