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三个切实”抓实财政收支“开门红”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市委常委联系区县工作机制,市委书记、市长亲自带队到各区县、园区、部门和重点企业督促和指导“开门红”工作,市政府连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开门红”目标任务,并把工业发展考核、财税收入考核纳入对区县、园区、部门、重点企业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二是切实抓好任务分解。年初把经济社会发展“开门红”工作目标分解下达到各区县、园区、部门、重点企业,做到了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按照省上分解下达的一季度收入目标任务进行再细化,要求逐级分解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了财政收入日报和通报制度,市财政局每天向市领导报送财政收入执行数据,并向各区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通报。
三是切实强化税源征管。加快高速公路、铁路、桥梁等重点项目建设,实行市领导联系制度,并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点对点服务。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同时,强化在建项目税收征管,拓展新的税收来源。督促财政、税务、住建、国土等部门加强支柱产业、重点企业税源管理,在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城建税等重点税种上再下功夫,及时查漏补缺,挖掘增收潜力。加快推进综合治税系统建设,加强各部门的信息共享,堵塞征管漏洞,做到“既抱西瓜、又捡芝麻”。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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