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发布十条措施护航“新动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省关于支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举措,研究出台了《甘孜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为《十条措施》),旨在通过此举进一步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增强信心、轻装上阵,促进全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甘孜州民营企业走过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从改革开放初期的47家个体工商户,到如今的8.1万户经营主体,注册资本金已超千亿元,撑起了甘孜州经济“半壁江山”,成为全州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
2020年以来,甘孜州民营经济承压增长,市场主体不断增长,税收贡献率稳定在70%以上,累计拉动就业占全州就业总人次60%左右。2022年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总量180.3亿元,较2018年底增长44亿元,增速1.2%,占GDP比重38.2%。甘孜州民间投资增速8.1%,居全省第五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7个百分点。
民营经济发展的动力、活力、潜力都在市场主体。针对民营经营主体总量少、规模小、竞争力弱的问题,此次甘孜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上,进一步明确新时代甘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方向路径,坚持走梯度培养、扩规提质的跨越发展之路。
在发布的《十条措施》中,将对民营市场主体开展梯次培养,对首次被评定为全省民营企业100强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备案入库的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州内注册的中藏药企业新获得国家新药、保健食品生产批准文号以及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
“公司本来在用电上成本较高,现在有留存电量政策的支持,给予用电补贴,我们就能降低成本,这是实实在在的政策优惠。”甘孜州康定新川藏运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谢炳国表示,《十条措施》在降低经营成本方面,明确了加大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民营企业留存电量需求力度,在2023年度对未使用留存电量的民营市场主体给予用电补贴,年度用电量2万度以下的,将补贴0.03元/度。
同时,《十条措施》还分别从加大金融支持、激励科技创新、优化政务环境等十个方面来破解制约甘孜州民营经济发展难题,进一步提振民营市场主体信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全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大会明确了将全力做好服务保障,为新时代甘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从今年起,州委、州政府将实行民营经济“一把手”负责制,将民营经济发展快慢与一个地方工作绩效大小直接挂钩,坚持州级领导与民营企业“一对一”联系制度,实行“一个企业、一个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逐个“把脉问诊”,让广大民营企业苦有人知、难有人管、困有人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