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部署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
日前,巴中市安办印发《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自本月起至年底,对全市各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管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弱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介绍,专项行动将采取“企业主动排查治理+专项监管执法检查”方式,分阶段突出重点进行,在抓住“关键少数”、落实“双控机制”、关注重点环节、突出清单管理等重点方面持续发力,强化行业部门协作,联合惩戒,查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根源性、深层次问题,合力惩治企业违规违法行为,标本兼治提升安全水平。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精准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在矿山、危化、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水电、运油气管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特种设备、文化旅游、民爆物品以及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分别建立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企业名录库。对近三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安全基础薄弱、安全风险高、安全意识和管理条件差、易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企业纳入重点检查企业名录库,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其余企业纳入一般检查企业名录库,实施“双随机”抽查。在专项行动期间,市、县两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每月执法检查企业数不少于3家或全覆盖。
值得关注的是,相比往年,今年的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主要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其他负责人、一线员工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履职合法性检查表》,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凡是企业在自查阶段已发现并按“五落实”要求列入整改计划实施整改的问题隐患,监管执法检查时可不再列入检查问题清单。
为解决人情执法、地方保护等问题,在专项行动中推行异地交叉执法模式,即按照“A县(区)查B县(区),B县(区)查C县(区),C县(区)查A县(区)”的方式开展监管执法活动,对交叉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移交属地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理,提升执法效果,倒逼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方案》明确,严格严肃考核问责。专项行动期间,巴中市安办将对各级各有关部门推进情况进行调度。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2023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考评,各县(区)安委会也要将专项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考评,并定期对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市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县(区)的监督指导,充分利用会议、通报、表扬、约谈等形式推进专项行动。专项行动结束后,巴中市安办将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监管执法人员和专家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