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进一步扩大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
为了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解决残疾人照护困难,自贡市残疾人申领护理补贴范围,从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扩大至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
根据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补贴对象为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三级或四级、残疾类别为智力或精神残疾的自贡市户籍残疾人。补贴标准为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按每人每月30元,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按每人每月20元。
补贴为享受对象自愿申请,线上可通过“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扶残助困一件事”等平台进行申请;线下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据了解,目前全市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0元、70元(2023-2025年补贴标准每年分别增加10元/月),享受对象3.89万人。此次将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纳入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是合理确定补贴对象,扩大护理补贴覆盖面,重点关注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特殊群体的具体体现。有助于增进残疾人福祉,增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功能,推动自贡市残疾人福利补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