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 广元将对这6类困难群众按新政策享受医疗救助
为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广元将在全省率先实现医疗救助市级统筹。9月1日起,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6类困难群众按新政策享受医疗救助。
此次广元市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中将从救助对象、救助政策、基金管理、经办流程等方面做到全市统一。其中救助新政策具体包括:
一、分类资助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其中特困人员、孤儿全额资助,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按75%定额资助,稳定脱贫人口资助参保执行渐退政策,2023年、2024年按照50%、25%进行资助,2025年起不再资助;
二、医疗费用救助实行联网结算,符合医疗救助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实施救助。特困人员、孤儿全额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30000元;低保对象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25000元;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65%的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0000元。救助费用在医疗机构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一单制”联网结算;
三、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依申请救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由于医保费用发生时困难身份不明确,需向户籍地乡镇、社区政府书面申请,符合困难标准的,按50%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0000元;如果困难人员全程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按现行医保待遇水平测算,基本医保报销80%,大病保险报销65%,医疗救助达到年度限额标准,特困人员医疗费将达42万元,低保对象医疗费将达35万元,基本能够保障困难人员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