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发布 首次将夏季臭氧污染列入预警范围
《德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日前经市政府九届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首次将夏季臭氧污染列入预警范围。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精准预警预报,加强区域应急联动,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缓和降低污染影响,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按照中央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市生态环境部门就《德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修订,先后3次征求各地政府、有关重点产业功能区和市级有关部门意见,并通过市生态环境部门官网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最终形成送审文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发布。
《德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会商与预警,应急响应措施,应急响应报告和通报,新闻发布,总结评估,应急保障,监督问责,附则等10个部分,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工作机构及职责,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响应措施,应急响应的报告、通报、发布和总结评估,应急保障和监督问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介绍,与之前预案相比,新修订预案有7个方面的补充和修改。除对相关的组织构架、成员单位、审批程序、管控要求、分级管控和豁免条款等进行了调整、补充、修改外,首次将夏季臭氧污染列入预警范围,增加了夏季臭氧预警启动条件和相关管控要求。同时调整了部分工作要求,将应急状态下机动车的禁行标准由国I、国II排放的柴油车,上升到国IV及以下排放标准;将“城市主城区”的控制范围调整为“城市化管理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