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发布2022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
2022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开展以来,阿坝州市场监管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聚焦社会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办食品、药品、医疗服务、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等领域违法行为案件,查办了一批具典型案件。
案例一:壤塘县某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大米
壤塘县市场监管局开展2022年粮食专项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存放有过期大米。经查,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大米两个品种共15袋,案值金额合计0.09万元。壤塘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1万元,没收超过保质期大米15袋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四川某科技公司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2022年5月,阿坝县市场监管局在久马高速TJ4-5梁场检查时发现,在1#、2#、3#、4#工棚生产线内共有5台标识为10吨的起重机现场不能提供有效的监督检验报告、使用登记证和相关安全技术档案。5台起重机均在作业,执法人员对其现场封停。阿坝县市场监管局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6.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红原县某牛肉铺销售以黄牛肉冒充牦牛肉
2022年3月,红原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对红原县某牛肉铺抽捡当事人经营的“清真牦牛肉(牛前)”、“清真牦牛肉(牛后)”。经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检测,当事人经营的上述牦牛肉均检出黄牛成分、未检出牦牛成分。红原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0.48万元,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9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松潘县童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2022年5月,松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松潘县公安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开展“地沟油”联合执法行动中,在当事人经营的某串串香检查时,发现该店厨房进门右手灶台放有炒锅、勺子、漏勺、不锈钢勺子等餐具,均附着黄色油状物,在地板上放置有3个不锈钢桶,桶内盛装有已过滤使用过的火锅底料,盆内装有过滤掉的食物残渣。松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将违法线索依法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案例五:金川县尤某某使用破坏其准确度的计量器具
2022年6月,金川县市场监管局联合阿坝州计量检定测试所在辖区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水果摊的2台水果称重称均被人为破坏其准确度。金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0.09万元,没收涉案计量器具的行政处罚。此案的查办,有效规范了经营者依法诚实守信经营,有力维护了市场计量秩序,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