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 提升耕地保护水平
随着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深入推进,无复垦义务人的废弃建设用地有所增加,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废弃建设用地纳入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有序推进拆旧复垦,提升耕地保护水平。
坚持规划引领。对全市工矿废弃地进行全面调查评价,摸清每宗废弃地自然条件、废弃原因、权属状况和制约利用因素。在适宜性和潜力评价基础上,制定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专项规划,明确复垦目标任务、复垦项目布局和复垦时序。
强化试点监管。为规范推进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制定《巴中市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对复垦标准、项目监管、实施流程、后期管护等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县(区)结合实际出台项目管理办法,强化适时、动态、全程监管,确保项目规范高效实施。
规范验收管理。制定《巴中市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验收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项目验收原则、程序、资料、职责等,确保试点工作在国家和省政策范围内规范有序推进。
目前,该项试点工作已初见成效,南江县光雾山镇、柳湾乡、关坝镇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通过验收,核定验收建设用地指标7.6335公顷,新增耕地7.6355公顷(平均质量等别9等),新增粮食产能80172.75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