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三举措提升参保职工医疗保障待遇
近日,巴中市出台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构筑职工医保三重减负体系,助推参保职工提升医疗保障待遇。
提高大病补助限额。将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额度由年最高25万元/人提高到50万元/人,参保职工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扣减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后,分段按85%、90%给予补助。
增加门诊慢病报销种类。扩增19个门诊慢病病种,将一类门诊慢病费用按50%比例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限额报销1000元调整为分病种按1000元、1500元、2000元三个标准年度限额据实报销。
降低住院起付标准。对患精神病、艾滋病的参保人员以及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老人不计住院起付标准,对患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器官或骨髓移植术后抗免疫排斥治疗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只扣减一次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
责任编辑:
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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