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再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3月9日,从市民政局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攀枝花市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照机构内养育孤儿每人每月提高2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提高300元标准,再次提高全市300余名孤儿的基本生活水平,全年预计发放金额440余万元。
据了解,孤儿包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此次标准调整后,机构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的养育标准分别达到1600元每人每月和1200元每人每月。自2011年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攀枝花市根据市财力状况、城乡生活水平和儿童成长需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投入,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分别于2013、2015、2017、2019年逐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机构养育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1130元、1300元、1400元提高到如今的1600元,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678元、810元、900元提高到1200元。
近年来,攀枝花市全面加强孤儿生活保障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孤儿保障人数、保障待遇和资金发放等情况,建立了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除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外,市、县(区)通过财政拨款、民政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等渠道安排资金,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建立了严格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管理制度,通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发放,确保孤儿生活费用于孤儿,保障孤儿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