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着力提升“五个指数” 助推乡村振兴

  • 2021年09月14日 14时38分
  • 来源: 宜宾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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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来,宜宾市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承上启下、统筹协调的重要作用,切实把司法所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依法治理等职能融入到乡村振兴总要求中去,着力提升“五个指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1、党建引领指航向,提升“红色指数”

    一是强化组织建设,党建带动。始终把党的建设与为民服务工作同谋划、同督导、同考核,认真梳理基层司法所在“为民办实事”中的5个大项21个小项的目标任务,推动党建工作在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等全域覆盖;二是优化机制建设,党群联动。建立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司法所、村(社区)三级联动工作机制,要求机关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司法所,定期选调、下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工作,不断激发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实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三是突出业务创新,结合推动。抓准党建与基层司法行政业务的结合点,增强基层司法行政党员干事创业动力。例如宜宾市三江新区司法分局从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医疗卫生等行业选聘优秀党员构建人民调解专家库,同步吸纳小区保安、物业门卫等力量入库,充实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力量,设置尾号“110”的调解专线,搭建“党建+多调110”调解品牌。通过张贴标识、佩戴红袖标等方式,醒目调解品牌,浓厚调解氛围。

    2、精准服务暖民心,提升“服务指数”

    一是以普治融合为重点,提升普法治理质效。将“普”“治”深度融合理念贯穿于司法所普法全过程,实施乡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打造群众身边的普法宣传队伍,确保每个村(社)至少有1名骨干“法律明白人”,让普法依法治理在群众身边看的见、摸得着。今年以来,全市司法所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多形式多渠道发布宣传标语1900条,张贴和发放宣传海报、资料14.4万余张(份);开辟法治宣传阵地400个;先后组织司法所志愿者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活动4000余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余万份。二是以普惠民生为重点,用好法律服务平台。依托司法所和镇便民服务中心在136个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2098个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同时依托136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一站六点”。今年以来,共解答群众咨询8800余人次,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免费为群众法律咨询3800余人次,代书法律文书764份;司法所法律援助点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初审997件,法律援助咨询服务11100人次,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约1400万余元。三是以高效便民为重点,优化公证服务效能。在全市136个司法所设立公证服务点,全面实行公证业务告知清单、办理公证业务一次性告知制度,避免群众“走弯路、走错路”,提高办证效率;同时,精简办证流程,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明确、无争议公证事项,只要材料齐全真实,决不让当事人跑回头路、冤枉路,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今年以来,接收群众公证法律咨询1127件,为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17余次。

    3、提档升级担新责,提升“法治指数”

    为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深化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宜宾市试点司法所立足新职能职责,主动融入乡镇(街道)经济发展大局,通过合法性审查、执法指导监督等工作,积极推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当好法治参谋助手,列席会议常态化。试点司法所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工)委工作会议、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对有关行政决策提出意见建议,试点乡镇(街道)司法所所长列席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执法决定集体研究会议15次,审查合同26件,对10项行政决策具体事项提出意见。二是当好业务行家里手,促进“红头文件”规范化。司法所对以乡镇(街道)名义出台的,涉及镇街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公共利益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能,促进文件“源头”审查,促进基层政府“红头文件”规范化。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21件。三是当好“行权下沉”帮手,执法指导监督长效化。服务行政权力下沉,促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乡镇(街道)落地生根,及时纠正审查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越权行为,提升基层执法水平,避免执法风险。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中的难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用法治引领乡镇(街道)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截至7月底,试点司法所参与执法指导监督10次,对行政执法法制审核10次。

    4、防范风险护稳定,提升“平安指数”

    一是充分整合平台,全面提升监管质效。运用“互联网+”信息化监管模式,实现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设置、微信位置共享、人脸生物识别。全市在册2205名社矫对象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开通“连心桥”,全面彰显人文关怀。依托四川省司法行政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减少犯罪嫌疑人家属会见申请程序,避免犯罪嫌疑人家属“跑远路、跑冤枉路”。全市104个司法所设立远程会见室,全市司法所远程探视覆盖率达76%。今年来,犯罪嫌疑人家属预约并成功会见1500余次,进一步促进了监狱执法公正,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秉承以人为本理念,着力提升帮教实效。全市司法所加强刑释人员核查,做到“应核尽核”,核查率达到100%,将辖区内监狱刑满释放人员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加强同人社、民政等相关部门密切联系,多种形式开展帮扶活动,与人力资源协会签订合作协议,促进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今年来,为100余人提供了社会救助。

    5、化解纠纷促和谐,提升“幸福指数”

    一是强化社会资源整合,全面筑牢调解基础。完善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为引领,镇级调委会为主体,村级调委会为基础的纵向调解网格建设,实现人民调解从“末端管理”到“源头治理”。今年以来,参与矛盾纠纷案件总数8386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045次,预防纠纷3000余件。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矛盾化解,有效促进社会和谐。全市司法所紧紧围绕拆迁改造、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等社会矛盾重点领域,抓住矛盾纠纷群体性、专业性、复杂性以及处理不好极易造成群体性事件等特点,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为依托,以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为基础,在“联动”上下功夫,在“对接”上谋出路,做到源头介入、层级调解、多元发力、调诉结合。三是强化调解法治规范,全力提升调解成效。对2020年度全市乡镇(街道)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案卷进行评查,以人民调解案卷评查工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全力以赴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宜宾升级版。注重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通过司法确认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力,促进诉源治理工作刚性运行。今年以来,全市共协助办理司法确认500余件,节约了司法成本。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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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市着力提升“五个指数” 助推乡村振兴

  • 2021年09月14日 14时38分
  • 来源: 宜宾市府
  • 今年来,宜宾市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承上启下、统筹协调的重要作用,切实把司法所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依法治理等职能融入到乡村振兴总要求中去,着力提升“五个指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1、党建引领指航向,提升“红色指数”

    一是强化组织建设,党建带动。始终把党的建设与为民服务工作同谋划、同督导、同考核,认真梳理基层司法所在“为民办实事”中的5个大项21个小项的目标任务,推动党建工作在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等全域覆盖;二是优化机制建设,党群联动。建立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司法所、村(社区)三级联动工作机制,要求机关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司法所,定期选调、下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工作,不断激发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实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三是突出业务创新,结合推动。抓准党建与基层司法行政业务的结合点,增强基层司法行政党员干事创业动力。例如宜宾市三江新区司法分局从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医疗卫生等行业选聘优秀党员构建人民调解专家库,同步吸纳小区保安、物业门卫等力量入库,充实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力量,设置尾号“110”的调解专线,搭建“党建+多调110”调解品牌。通过张贴标识、佩戴红袖标等方式,醒目调解品牌,浓厚调解氛围。

    2、精准服务暖民心,提升“服务指数”

    一是以普治融合为重点,提升普法治理质效。将“普”“治”深度融合理念贯穿于司法所普法全过程,实施乡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打造群众身边的普法宣传队伍,确保每个村(社)至少有1名骨干“法律明白人”,让普法依法治理在群众身边看的见、摸得着。今年以来,全市司法所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多形式多渠道发布宣传标语1900条,张贴和发放宣传海报、资料14.4万余张(份);开辟法治宣传阵地400个;先后组织司法所志愿者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活动4000余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余万份。二是以普惠民生为重点,用好法律服务平台。依托司法所和镇便民服务中心在136个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2098个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同时依托136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一站六点”。今年以来,共解答群众咨询8800余人次,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免费为群众法律咨询3800余人次,代书法律文书764份;司法所法律援助点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初审997件,法律援助咨询服务11100人次,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约1400万余元。三是以高效便民为重点,优化公证服务效能。在全市136个司法所设立公证服务点,全面实行公证业务告知清单、办理公证业务一次性告知制度,避免群众“走弯路、走错路”,提高办证效率;同时,精简办证流程,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明确、无争议公证事项,只要材料齐全真实,决不让当事人跑回头路、冤枉路,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今年以来,接收群众公证法律咨询1127件,为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17余次。

    3、提档升级担新责,提升“法治指数”

    为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深化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宜宾市试点司法所立足新职能职责,主动融入乡镇(街道)经济发展大局,通过合法性审查、执法指导监督等工作,积极推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当好法治参谋助手,列席会议常态化。试点司法所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工)委工作会议、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对有关行政决策提出意见建议,试点乡镇(街道)司法所所长列席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执法决定集体研究会议15次,审查合同26件,对10项行政决策具体事项提出意见。二是当好业务行家里手,促进“红头文件”规范化。司法所对以乡镇(街道)名义出台的,涉及镇街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公共利益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能,促进文件“源头”审查,促进基层政府“红头文件”规范化。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21件。三是当好“行权下沉”帮手,执法指导监督长效化。服务行政权力下沉,促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乡镇(街道)落地生根,及时纠正审查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越权行为,提升基层执法水平,避免执法风险。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中的难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用法治引领乡镇(街道)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截至7月底,试点司法所参与执法指导监督10次,对行政执法法制审核10次。

    4、防范风险护稳定,提升“平安指数”

    一是充分整合平台,全面提升监管质效。运用“互联网+”信息化监管模式,实现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设置、微信位置共享、人脸生物识别。全市在册2205名社矫对象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开通“连心桥”,全面彰显人文关怀。依托四川省司法行政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减少犯罪嫌疑人家属会见申请程序,避免犯罪嫌疑人家属“跑远路、跑冤枉路”。全市104个司法所设立远程会见室,全市司法所远程探视覆盖率达76%。今年来,犯罪嫌疑人家属预约并成功会见1500余次,进一步促进了监狱执法公正,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秉承以人为本理念,着力提升帮教实效。全市司法所加强刑释人员核查,做到“应核尽核”,核查率达到100%,将辖区内监狱刑满释放人员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加强同人社、民政等相关部门密切联系,多种形式开展帮扶活动,与人力资源协会签订合作协议,促进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今年来,为100余人提供了社会救助。

    5、化解纠纷促和谐,提升“幸福指数”

    一是强化社会资源整合,全面筑牢调解基础。完善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为引领,镇级调委会为主体,村级调委会为基础的纵向调解网格建设,实现人民调解从“末端管理”到“源头治理”。今年以来,参与矛盾纠纷案件总数8386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045次,预防纠纷3000余件。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矛盾化解,有效促进社会和谐。全市司法所紧紧围绕拆迁改造、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等社会矛盾重点领域,抓住矛盾纠纷群体性、专业性、复杂性以及处理不好极易造成群体性事件等特点,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为依托,以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为基础,在“联动”上下功夫,在“对接”上谋出路,做到源头介入、层级调解、多元发力、调诉结合。三是强化调解法治规范,全力提升调解成效。对2020年度全市乡镇(街道)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案卷进行评查,以人民调解案卷评查工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全力以赴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宜宾升级版。注重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通过司法确认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力,促进诉源治理工作刚性运行。今年以来,全市共协助办理司法确认500余件,节约了司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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