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启动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

  • 2021年08月19日 15时50分
  • 来源: 内江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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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内江市印发《内江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通过三年努力,完成3处威胁50人以上隐患点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14处威胁50人以上隐患点避险搬迁,累计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430处以上,受威胁人数减少646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显著降低。

    《行动计划》旨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行动计划》明确,将从全覆盖开展风险调查评价、健全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分级分区防控地质灾害风险等方面,建立隐患风险识别与管控体系。

    一方面,全覆盖开展5个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1:50000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市级1:100000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对重点城镇和区域部署开展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判识地质灾害隐患,总结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分析成灾模式,建立健全地灾隐患风险数据库,编制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实现隐患风险精细化管理。

    另一方面,充分运用人防+技防的监测预警模式,调动基层防灾力量,逐点落实群测群防措施。在原有已安装雨量计、裂缝伸缩仪、裂缝报警器、倾角仪等普适型专业监测设备的6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础上,新增安装点37处,运用物联网、大数据、5G等新技术加强监测成果分析运用,提高监测预警精度。加快构建市、县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平台,实现市级预警到镇、县级预警到村,形成专业监测+预警平台+责任人+监测员的立体监测预警格局。

    此外,以地质灾害风险区为单元,建立网格员体系和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不同预警等级和风险分区,制定统一规范的风险防控标准和预警响应流程。探索建立点面结合双控机制,实现隐患点防控和风险区管控有机结合。建立风险管控专职调度员机制,实现汛期全天候、全区域、全过程地质灾害风险管控。

    目标是,到2023年,完成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及区划,基本掌握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底数,大力提升隐患识别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

    《行动计划》明确,坚持以搬为主、搬治结合,从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扎实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探索开展工程治理+”模式等方面,分类有序实施避险搬迁、工程治理、排危除险,实施重大隐患搬迁治理。

    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加大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力度,鼓励搬迁群众向城镇、中心村集聚。要优先考虑威胁5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整体搬迁,整合各项政策和措施,积极开展受威胁群众思想工作,做到应搬尽搬。威胁50人以下且险情紧迫、危害突出的隐患点,综合考虑经济合理性,优先采取避险搬迁措施。

    按照轻重缓急有序开展工程治理,重点治理威胁学校、医院、场镇、历史文化村落、政府办公场所、重大公用设施、聚居点等无法全面搬迁的隐患点。其中,威胁50人以上、拟申请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开展工程治理的,需由各县(市、区)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审核,报请自然资源厅审定同意。对无法实施搬迁,又达不到省级入库审定条件的隐患点,由各县(市、区)统筹资金开展整治工作。定期开展已竣工项目调查评估,及时进行清淤和维护加固,有效发挥和提升防灾功效。

    同时,鼓励因地制宜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生态修复、文化旅游项目开发整治、康养设施建设、综合田园体及市政基础设施打造等综合治理,建成一批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工程。

    为确保《行动计划》有序推进、落地见效,内江市提出要用好用活相关政策,在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的基础上,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各县(市、区)统筹安排地方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地质灾害整治项目实施;坚持谁受益、谁出资,落实受益单位、企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义务;加大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惠农惠民项目和资金整合力度,发挥聚合效应;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可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此外,《行动计划》还从强化组织领导、提升保障能力、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明确加大组织保障力度,通过三年努力,初步形成以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地灾防治新格局。

    责任编辑: 张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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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江启动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

  • 2021年08月19日 15时50分
  • 来源: 内江市府
  • 日前,内江市印发《内江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通过三年努力,完成3处威胁50人以上隐患点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14处威胁50人以上隐患点避险搬迁,累计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430处以上,受威胁人数减少646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显著降低。

    《行动计划》旨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行动计划》明确,将从全覆盖开展风险调查评价、健全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分级分区防控地质灾害风险等方面,建立隐患风险识别与管控体系。

    一方面,全覆盖开展5个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1:50000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市级1:100000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对重点城镇和区域部署开展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判识地质灾害隐患,总结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分析成灾模式,建立健全地灾隐患风险数据库,编制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实现隐患风险精细化管理。

    另一方面,充分运用人防+技防的监测预警模式,调动基层防灾力量,逐点落实群测群防措施。在原有已安装雨量计、裂缝伸缩仪、裂缝报警器、倾角仪等普适型专业监测设备的6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础上,新增安装点37处,运用物联网、大数据、5G等新技术加强监测成果分析运用,提高监测预警精度。加快构建市、县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平台,实现市级预警到镇、县级预警到村,形成专业监测+预警平台+责任人+监测员的立体监测预警格局。

    此外,以地质灾害风险区为单元,建立网格员体系和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不同预警等级和风险分区,制定统一规范的风险防控标准和预警响应流程。探索建立点面结合双控机制,实现隐患点防控和风险区管控有机结合。建立风险管控专职调度员机制,实现汛期全天候、全区域、全过程地质灾害风险管控。

    目标是,到2023年,完成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及区划,基本掌握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底数,大力提升隐患识别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

    《行动计划》明确,坚持以搬为主、搬治结合,从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扎实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探索开展工程治理+”模式等方面,分类有序实施避险搬迁、工程治理、排危除险,实施重大隐患搬迁治理。

    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加大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力度,鼓励搬迁群众向城镇、中心村集聚。要优先考虑威胁5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整体搬迁,整合各项政策和措施,积极开展受威胁群众思想工作,做到应搬尽搬。威胁50人以下且险情紧迫、危害突出的隐患点,综合考虑经济合理性,优先采取避险搬迁措施。

    按照轻重缓急有序开展工程治理,重点治理威胁学校、医院、场镇、历史文化村落、政府办公场所、重大公用设施、聚居点等无法全面搬迁的隐患点。其中,威胁50人以上、拟申请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开展工程治理的,需由各县(市、区)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审核,报请自然资源厅审定同意。对无法实施搬迁,又达不到省级入库审定条件的隐患点,由各县(市、区)统筹资金开展整治工作。定期开展已竣工项目调查评估,及时进行清淤和维护加固,有效发挥和提升防灾功效。

    同时,鼓励因地制宜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生态修复、文化旅游项目开发整治、康养设施建设、综合田园体及市政基础设施打造等综合治理,建成一批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工程。

    为确保《行动计划》有序推进、落地见效,内江市提出要用好用活相关政策,在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的基础上,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各县(市、区)统筹安排地方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地质灾害整治项目实施;坚持谁受益、谁出资,落实受益单位、企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义务;加大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惠农惠民项目和资金整合力度,发挥聚合效应;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可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此外,《行动计划》还从强化组织领导、提升保障能力、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明确加大组织保障力度,通过三年努力,初步形成以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地灾防治新格局。

    责任编辑: 张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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