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德阳市设立投诉热线实施举报奖励制度
来自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消息称,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督,今年以来,德阳市先后发布实施了《德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开展“共建美丽德阳,保护生态环境,邀您共同监督”活动,设立投诉服务热线,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积极举报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广泛征求广大市民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今年1月中旬,市生态环境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发布、实施了《德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试行)》)。纳入《奖励办法(试行)》范围的生态环境违法情形包括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利用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雨水管道、槽车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实施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行为,严重污染环境的;其他适用于行政拘留或刑事犯罪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等7类。
举报人可通过拨打德阳市12345、12369热线电话,或通过“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和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及派出机构的新浪官方微博账号,举报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也可直接向市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的信访接待部门举报。根据举报人的贡献程度,奖励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将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和500元的奖励。
今年6月开始,德阳市生态环境部门又在德阳市范围开展了“共建美丽德阳,保护生态环境,邀您共同监督”活动,通过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和实地走访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倾听群众心声,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通过德阳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广泛征求广大市民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