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保障科技创新
加大科技创新主体奖补力度。市级财政对企业新设立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研发机构,分别按省级20万元、国家级100万元给予奖励性补助;对企业新设立的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平台(基地),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性补助;对新增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性补助。截至目前,累计奖励补助省级创新平台2家共4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39家共750万元。
设立“巴中科创贷”。采取“财政+基金+银行”或“财政+担保+银行”模式,市级财政落实企业融资成本补助,与合作金融机构按比例分担贷款风险补偿。
发放科技创新券。市级财政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团队和创业者购买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研发设计等科技服务发放科技创新券,分别给予不高于3万元、2万元、1万元的财政补助,已累计为40家企业发放8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