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专项整治“散乱污”企业 开展“六项专项行动”和整治“回头看、回头查”

  • 2021年06月03日 15时53分
  • 来源: 德阳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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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德阳市2021年“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出炉,明确将认真开展“六项专项行动”和“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回头看、回头查”工作,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完善“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的长效机制,防止“散乱污”工业企业死灰复燃。

    不符合产业政策整治行动。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排查并提出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散乱污”企业清单,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督促有关政府和部门依法采取断电断水、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等措施淘汰相关主体设备(生产线),使相应产能不再恢复生产。

    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整治行动。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整治工作,排查并提出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违规生产经营的“散乱污”企业清单,充分利用“春雷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查处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

    违法用地整治行动。不定期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动态巡查等方式,加强对已经完成整改企业违法用地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巩固现有“散乱污”企业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全面收集相关部门掌握的企业违法用地线索,对新排查出的违法用地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全力遏制新增违法用地行为。

    违法建设整治行动。排查并提出违法建设的“散乱污”企业清单,依法查处涉案企业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对排污单位开展环评审批、排污许可专项清理,提出应办而未办理环保手续、不能达到环保标准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清单。指导整改提升类企业完善环保相关手续、开展环保提标改造。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无证排污、无环保设施或设施不完备、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结合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整治等相关工作,把“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作为内容之一,开展暗查暗访,夏、冬季污染防控攻坚等专项行动。

    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强化“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未设置或未正常投用密闭及自动吸收系统的液氯储存仓库,年底前未改造或未整治到位的一律淘汰。建立照单销号制度,推动列入反应风险评估范围和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按要求全面完成反应风险评估,未完成的一律停产整顿。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回头看、回头查”工作主要针对2020年底前登记在册并实施“整改提升、整合搬迁、关闭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分区(市、县)全覆盖检查、市级部门督导抽查、省级部门集中抽查三个阶段开展。

    通过专项行动,建立“散乱污”企业台账,从发现到销号实现闭环管理,推动各地完善长效机制。逐步引导中小型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规划布局,加快培育工业发展的新动能。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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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阳市专项整治“散乱污”企业 开展“六项专项行动”和整治“回头看、回头查”

  • 2021年06月03日 15时53分
  • 来源: 德阳市府
  • 近日,《德阳市2021年“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出炉,明确将认真开展“六项专项行动”和“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回头看、回头查”工作,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完善“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的长效机制,防止“散乱污”工业企业死灰复燃。

    不符合产业政策整治行动。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排查并提出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散乱污”企业清单,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督促有关政府和部门依法采取断电断水、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等措施淘汰相关主体设备(生产线),使相应产能不再恢复生产。

    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整治行动。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整治工作,排查并提出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违规生产经营的“散乱污”企业清单,充分利用“春雷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查处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

    违法用地整治行动。不定期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动态巡查等方式,加强对已经完成整改企业违法用地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巩固现有“散乱污”企业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全面收集相关部门掌握的企业违法用地线索,对新排查出的违法用地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全力遏制新增违法用地行为。

    违法建设整治行动。排查并提出违法建设的“散乱污”企业清单,依法查处涉案企业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对排污单位开展环评审批、排污许可专项清理,提出应办而未办理环保手续、不能达到环保标准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清单。指导整改提升类企业完善环保相关手续、开展环保提标改造。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无证排污、无环保设施或设施不完备、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结合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整治等相关工作,把“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作为内容之一,开展暗查暗访,夏、冬季污染防控攻坚等专项行动。

    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强化“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未设置或未正常投用密闭及自动吸收系统的液氯储存仓库,年底前未改造或未整治到位的一律淘汰。建立照单销号制度,推动列入反应风险评估范围和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按要求全面完成反应风险评估,未完成的一律停产整顿。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回头看、回头查”工作主要针对2020年底前登记在册并实施“整改提升、整合搬迁、关闭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分区(市、县)全覆盖检查、市级部门督导抽查、省级部门集中抽查三个阶段开展。

    通过专项行动,建立“散乱污”企业台账,从发现到销号实现闭环管理,推动各地完善长效机制。逐步引导中小型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规划布局,加快培育工业发展的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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