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压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亮态度”
构建食品安全述职评议机制,每年12月以会议方式现场评议区(县)、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年度食品安全工作。主要做法:
一是根据区域、行业内食品安全社会满意度测评、食品安全指数等情况随机确定1个区(县)、5个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书面述职。
二是建立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食品安全专家、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市内新闻媒体代表数据库,随机抽取各方面代表各5名、各区(县)各推荐2名群众代表组成评议组,对食品安全述职点评和现场评议打分;参评代表可随机开展询问,检视对象须现场表态回应。
三是评议结果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评议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在全市公开通报,并纳入当年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目标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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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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