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四举措”推进入河排污口监管工作
一是完善入河排污口台账。在原入河排污口管理台账的基础上,按照“全覆盖”要求会同乡镇街委开展技术排查,分析辨别疑似入河排污口,进一步完善入河排污口管理台账,为入河排污口的规范化管理和“一河一策”方案制定提出对策和建议。职能划转以来,通川区摸排各类入河排污口85个,通过并入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等方式消纳47个,现存38个。
二是抓好入河排污口监测。对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指标进行采样监测,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放标准,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掌握各排污口入、出断面点位污染物量值,不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监测结果,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动流域水质逐步改善。
三是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按照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要求,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入河排污口,严格依法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目前正在开展辖区乡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审批设置工作。
四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指导督促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规范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行为,控制污染物排放,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严厉惩处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