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推进生态环境执法驶入依法行政 “主航道”
建章立制“导航”。出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内部工作规范》5项制度,印发《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规范》口袋书,保障现场执法检查流程和方法标准统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审批程序均在OA系统上运行,由市局统一审批立案,统一审查编号,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纳入市局案审,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阳光执法“续航”。建立水气土等执法业务题库,精选钢铁、砂石、石材等行业执法培训现场,全员参与答题或到场观摩,全流程培养执法办案明白人。实名注册执法记录仪,实时上传执法影像,实行后台随机抽查执法实况,全流程记录执法现场,全时段传输执法过程,全方位监督执法行为。试点火电、水泥、造纸3大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强化事中调度,办理自动监控核查任务109件。
立体监督“巡航”。围绕行政处罚、信访投诉处理等重点,每个季度抽查两个及以上派出局,通过方式和时间2个随机进行驻点稽查,及时纠正行政执法不规范等行为。将行政诉讼、复议案件、重大行政处罚事项决策全部交由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为依法行政戴上“护身符”。对企业实行正负清单制监管,对纳入正面清单的87家企业优先采用非现场执法方式监管,做到“无事不扰”;对纳入负面清单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加密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
后果追究“护航”。驻局纪检组全程参与双随机执法审核审查,约谈执法人员执法不规范问题3起,有效杜绝执法人员“随意执法”“应付执法”“人情执法”。在电视台开设“环保攻坚曝光台”,公开曝光环境违法企业10家,约谈企业8家。建立生态环境与公检法联合查办和线索举报共享机制,统一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移送、受理、立案标准,形成联合制裁和惩戒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65件,收缴罚款1127.61万元,实施配套办法案件15件,一例行政复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