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实施“乡村振兴贷”助力农村经济发展
(1)支持村经济体。面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家乐、民宿等村经济体,推出低息“乡村振兴贷”。截至11月底,累计发放乡村振兴贷608笔共计1.83亿元。
(2)开设特审通道。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单户不超过500万元标准测算额度,只需由经信、农业农村、商务、人社、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名单,受理机构根据资金需求、信贷记录和还款能力等情况便可放贷。
(3)灵活减压解困。建立金融机构、税务、司法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每季度对借款对象经营情况及履约进度进行分析,及时采取展期、续贷、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缓解暂时性还款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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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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