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全面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 2021年10月11日 13时51分
  • 来源: 阿坝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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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有力维护粮食市场秩序,进一步健全粮食市场监管机制,阿坝州市场监管局决定从20219月至20224月,在全州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针对全州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全面排查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中存在的隐患,全面整治粮食购销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粮食市场秩序监管工作,确保国家粮食价格政策执行到位,切实维护粮食收购和流通秩序。

    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的收储、库存、销售等粮食经营行为开展全面检查。同时,结合秋粮收购工作,对粮食生产区主要收购点开展现场检查。

    全面排查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价格违法行为。建立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检查工作台账,通过12315平台及热线、群众来信来访等渠道,全面收集梳理存在的价格问题并建立动态监管档案。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四川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自身守法经营意识。严肃查处不明码标价、不执行最低收购价、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全面关注粮食购销领域垄断行为。切实加强对粮食购销领域价格垄断行为的检查。以问题为导向,突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靶向性,做到监管关口前移,防止出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和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发现相关线索及时查处。

    全面加强计量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违规行为,计量器具漏检、到期未检、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粮食定量包装商品计量违法行为等要依法从严查处。

    全面查处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严厉打击在粮食购销领域中掺杂掺假、以劣充好、以陈化粮冒充新粮等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责任编辑: 张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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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坝州全面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 2021年10月11日 13时51分
  • 来源: 阿坝州府
  • 为有力维护粮食市场秩序,进一步健全粮食市场监管机制,阿坝州市场监管局决定从20219月至20224月,在全州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针对全州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全面排查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中存在的隐患,全面整治粮食购销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粮食市场秩序监管工作,确保国家粮食价格政策执行到位,切实维护粮食收购和流通秩序。

    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的收储、库存、销售等粮食经营行为开展全面检查。同时,结合秋粮收购工作,对粮食生产区主要收购点开展现场检查。

    全面排查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价格违法行为。建立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检查工作台账,通过12315平台及热线、群众来信来访等渠道,全面收集梳理存在的价格问题并建立动态监管档案。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四川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自身守法经营意识。严肃查处不明码标价、不执行最低收购价、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全面关注粮食购销领域垄断行为。切实加强对粮食购销领域价格垄断行为的检查。以问题为导向,突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靶向性,做到监管关口前移,防止出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和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发现相关线索及时查处。

    全面加强计量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违规行为,计量器具漏检、到期未检、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粮食定量包装商品计量违法行为等要依法从严查处。

    全面查处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严厉打击在粮食购销领域中掺杂掺假、以劣充好、以陈化粮冒充新粮等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责任编辑: 张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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