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开展农民工工资拖欠“清零”百日行动

  • 2021年10月11日 10时44分
  • 来源: 内江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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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26日起,内江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拖欠“清零”百日行动,确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本次行动结束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2年春节前动态清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让广大农民工拿到钱、过好节。

    此次行动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双减”政策影响严重的行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为重点,对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以及其他职工工资情况、贯彻落实《条例》等法规政策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款(人工费)按期足额拨付情况;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非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等职工工资情况;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对根治欠薪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况;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情况和校外培训机构裁员减员导致欠薪的情况。

    行动分为走访排查、指导整改、处理处罚三个阶段——

    926日至115日为走访排查阶段,各县(市、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将开展联合执法,对辖区内重点在建工程项目和重点单位进行走访和全面检查,确保重点项目和有欠薪线索的项目或单位排查一遍。同时,加大政策宣讲力度,推动《条例》以及今年新出台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落地落实。

    116日至125日为指导整改阶段,将采取“问题清单制+责任到人制”“责任到人、人盯项目”等多种方式,把在建工程项目在贯彻落实根治欠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成清单,点对点发给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督促其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指定专人进行整改跟踪指导,及时掌握调度整改情况;把欠薪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坚决做到欠薪隐患、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126日至202213日为处理处罚阶段,对查实的拖欠工资、未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决定;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领导挂牌督办,推动案结事了、问题彻底解决;及时向社会公布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典型案例,依法依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实行部门联合惩戒;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协作,依法追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行动期间,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和督导检查,对重大欠薪案件进行“回头看”,并将督导检查情况作为“市考”综合评议内容;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通过新华社“全民拍”欠薪投诉渠道、门户网站举报信箱、举报投诉热线,舆情监测等多种途径,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并自111日起至2022131日实行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制;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财政、司法、人民银行等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将根据《条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共同推动专项行动深入进行。

    责任编辑: 张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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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江开展农民工工资拖欠“清零”百日行动

  • 2021年10月11日 10时44分
  • 来源: 内江市府
  • 926日起,内江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拖欠“清零”百日行动,确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本次行动结束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2年春节前动态清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让广大农民工拿到钱、过好节。

    此次行动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双减”政策影响严重的行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为重点,对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以及其他职工工资情况、贯彻落实《条例》等法规政策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款(人工费)按期足额拨付情况;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非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等职工工资情况;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对根治欠薪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况;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情况和校外培训机构裁员减员导致欠薪的情况。

    行动分为走访排查、指导整改、处理处罚三个阶段——

    926日至115日为走访排查阶段,各县(市、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将开展联合执法,对辖区内重点在建工程项目和重点单位进行走访和全面检查,确保重点项目和有欠薪线索的项目或单位排查一遍。同时,加大政策宣讲力度,推动《条例》以及今年新出台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落地落实。

    116日至125日为指导整改阶段,将采取“问题清单制+责任到人制”“责任到人、人盯项目”等多种方式,把在建工程项目在贯彻落实根治欠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成清单,点对点发给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督促其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指定专人进行整改跟踪指导,及时掌握调度整改情况;把欠薪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坚决做到欠薪隐患、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126日至202213日为处理处罚阶段,对查实的拖欠工资、未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决定;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领导挂牌督办,推动案结事了、问题彻底解决;及时向社会公布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典型案例,依法依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实行部门联合惩戒;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协作,依法追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行动期间,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和督导检查,对重大欠薪案件进行“回头看”,并将督导检查情况作为“市考”综合评议内容;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通过新华社“全民拍”欠薪投诉渠道、门户网站举报信箱、举报投诉热线,舆情监测等多种途径,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并自111日起至2022131日实行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制;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财政、司法、人民银行等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将根据《条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共同推动专项行动深入进行。

    责任编辑: 张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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