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2017年通过‘阳光听证’、群众投票,我家被纳入了低保,一家三口一年可以领到1.08万元补助金,生活彻底有了保障。”1月12日,广元朝天区大滩镇移山村三组低保贫困户赵洪全选拣着刚采收回来的天麻,谈话间不由自主地带着笑意。
赵洪全的妻子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生活困难的一家人被识别为贫困户,大滩镇政府不但兜底他家的低保、医疗、社保,还给予产业扶贫资金,扶持他们种了五分地的天麻,加上玉米、菜籽收入和就近务工,早已顺利脱贫。
像赵洪全这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贫困群众在广元市有4万余人,他们不仅有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而且低保标准也在逐年增加。
“十三五”期间,广元市城乡低保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由“十二五”末的370元/月、190元/月分别提高至590元/月、39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分散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由“十二五”末的260元/月、390元/月提高至507元/月;临时救助水平由“十二五”末的1054元/户次提高到1229元/户次,累计支出资金由2015年的1484万元增加到2200余万元,同时广元市还建立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不仅如此,广元市还深入实施“农村低保兜底、养老保险代缴、残疾人扶持”三大专项计划,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7.18亿元,年均保障17万余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4亿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300余万元、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3900余万元,按照“增一人即办一人”工作目标代缴贫困人口养老保险5700余万元,社会保障扶贫成效显著。
其中,在儿童保障方面,广元市将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246元、748元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400元、900元,并持续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百镇千村·助爱牵手”儿童关爱服务项目等儿童福利项目。
2016年以来,广元市出台《广元市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广元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实施方案(试行)》《广元市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监护兜底、临时救助、家庭监护等责任。
同时,广元市民政局将慈善作为社会救助的重要补充,积极引导社会参与到困难群众帮扶中来。
“十三五”期间,共募集慈善款物5010万元,实施了“慈善情暖万家”新年关爱、“重大疾病慈善救助”等一大批慈善项目,在扶贫、助学、社会福利、病残救助、救灾、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