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持续做好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宜宾市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尘肺病患者、退捕渔民、艾滋病患者(感染者)等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全面实现应保尽保。
一是生活困难尘肺病患者救助及时。2020年,先后4次组织县区民政部门对3931名确诊患者的生活状况及享受有关救助政策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将符合条件的77人纳入低保、3人纳入特困供养救助范围。
二是生活困难退捕渔民如数纳入救助。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主动与市农业农村局对接,提取全市退捕渔民信息633条、涉及1186人。8月初,组织县(区)民政部门对退捕渔民家庭经济状况全面摸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1人认定为特困人员、31人(其中船主20人、船员11人)纳入低保救助。
三是困难艾滋病患者(感染者)基本生活有保障。2020年纳入低保的艾滋病患者、感染者865人,拨付低保金710.68万元,实现应保尽保;针对艾滋病患者实施特困帮扶37件、发放帮扶金2.07万元;救助供养感染艾滋病特困人员272人、拨付供养资金192.37万元,实施临时救助78人次、支出救助金15.35万元;依托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巡防关爱、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及时对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进行认定保障,全市17名艾滋病感染儿童按每月90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