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今年已为企业减免社保费40227万元
截至今年8月底,内江市已为企业减免社保费40227万元,其中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社保费38253万元,占比95%,成为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最大受益者。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印发《四川省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内江市严格执行全力确保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全市社保经办机构推行“免申请、不见面、自动办”服务,根据参保单位类型核定其费款所属期的单位缴费金额和个人缴费金额,确保参保单位精准享受减免政策。
免: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执行。
减: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减半征收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缓: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参保企业,可继续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利息、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