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安排布置环评“放管服”工作
一是行政审批科要组织市、县两级审批人员吃透生态环境部近期印发的三个文件精神,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二是要持续高度重视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监管工作,把环评文件质量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生命线,切实把好环境影响评价源头控制关口。
三是要认真厘清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和环评审批部门在环评文件编制和质量监管过程的相关责任,督促建设单位履行环评文件编制的主体责任。
四是要抓住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的关键环节,督促环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把环评文件质量作为安身立命之本,推动环评文件编制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环评文件客观公正科学。
五是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办法》和三个配套文件的惩戒作用,在受理、审批和跟踪管理环节,加大环评文件编制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环评造假行为,要严惩不贷,推送至信用平台,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环评信用管理。
六是要强化工作举措,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受理、审查、决定工作依据和流程,做好常态化的环评文件技术复核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