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提前超额完成
“十三五”二氧化硫和氨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十三五”二氧化硫和氨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近日,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我州二氧化硫重点工程减排量超额8.5个百分点、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超额0.7个百分点,提前一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超额1.2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超额0.8个百分点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201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十三五”以来,省政府将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市(州)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环保党政同责目标考核。我州高度重视,狠抓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在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的通力配合下,以总量减排为抓手,促进环境质量提升,重点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规模化畜禽养殖、钢铁、水泥等重点工程减排,有力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截至2019年,完成二氧化硫累计重点工程减排量12857.98吨,较2015年下降22.12%,氮氧化物累计重点工程减排量1309.91吨,较2015年下降7.70%,化学需氧量累计重点工程减排量5695.56吨,较2015年下降10.4%,氨氮累计重点工程减排量774.61吨,较2015年下降11.4%。
2020年,我州将继续深挖减排项目,确保完成2020年及“十三五”化学需氧量和氮氧化物总量减排任务,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