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全面提高
今年以来,内江聚焦最底线的民生保障,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截至目前,全市为低保对象发放救助金额1.96亿元,为特困对象发放特困供养金1.33亿元。
自今年7月1日起,内江将全市城乡低保标准调整为600元/月、420元/月,分别上调50元/月、60元/月;城乡特困供养标准按城区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分别为780元/月、546元/月,分别上调65元/月、46元/月。调标后,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国家扶贫标准和返贫监测标准,确保低保兜底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
目前,救助标准稳步提高,保障范围也在进一步扩大。
部分城乡居民受疫情影响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甚至因洪水等自然灾害致贫返贫,对以上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和困难群众将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除此之外,内江市将未成年特困供养对象保障年龄从16岁延长至18岁,并健全完善了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提高临时救助时效。
截至目前,全市有低保对象10.45万人,其中今年新增审批对象7134人,发放救助金额1.96亿元;有特困对象3.62万人,其中今年新增对象925人,发放特困供养金1.33亿元。同时,给予临时救助7040人,特殊困难帮扶基金帮扶597人,分别发放临时救助金1036.36万元,帮扶救助金173.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