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四项措施抓水产品质量监管
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渔村、码头、企业等一线地点,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印发《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1000份,增强养殖企业和养殖户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责任意识。
扩大监管范围。对辖区内水产品养殖各个环节进行全覆盖监管,坚决依法查处使用国家禁产、禁售的渔业投入品和有非法添加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1-8月,共监督检查水产养殖规模企业45家、合作社23个、水产品销售市场3个,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138份。
严格产品抽检。对30个重点水产养殖企业、合作社、养殖大户开展水产品产地风险检测,涉及鲤鱼、鲫鱼、草鱼、青鳙、鲢、鲶鱼等6个大宗水产销售品种,共计60个样品。检测项包括硝基呋喃、氯霉素、孔雀石绿、沙星类药物等,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合格率100%。
加强联合执法。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联动执法,严厉打击渔业生产中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已开展部门联动执法3次,组织集中执法27次,出动执法人员108人次,开展宣传活动25次,查处非法捕鱼1起,收缴电子捕鱼器1套、可视钓鱼鱼竿8根、渔获物1.2公斤,在天然水域放流大鲵7条共13.42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