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全力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月17日,在宜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了解到,自8月15日晚开始,新一轮持续强降雨天气,导致宜宾市境内水位持续上张,预计19日凌晨2时,岷江高场站预测水位将达287.85米,超警戒水位1.82米,流量27400立方米/秒,随后将逐步回落。
据宜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预计本次洪峰从18日20时进入我市,至19日凌晨8时左右出境,洪峰水位较17日最高水位高0.80米左右,高水位持续时间在6小时左右,目前相关部门正根据水位上涨情况全力组织人员撤离。
截止17日18时,叙州区樟海、蕨溪、高场、泥溪、柳嘉、合什和柏溪6乡镇(街道)7761人受灾,沿江场镇紧急转移安置人员3316人,集中安置人员932人;翠屏区转移206人,无人员伤亡。17日17时5分左右,G246线遂麻线宜宾市高县文江镇k424+600处(文江村)发生边坡崩塌约2500方,两人轻伤,断道,高县公路养护段正开展保通作业。
同时,为避免金沙江和岷江洪峰相互顶托造成的水位增高,目前向家坝水电站已采取减小下泄流量调控方案,将向家坝电站下泄流量从10000立方米/秒,下调到5000立方米/秒。
从8月17日起至汛期结束,宜宾市将全面开展防汛减灾、地质灾害防治和沿江乡镇洪峰应对督导工作。
为抓细抓实监测、预警、转移、安置救灾等各环节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宜宾市从应急、防汛、自然资源等部门抽调工作力量,市级组建10个防汛减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导组,采取不预先通知、不预设线路、随机抽查暗访、现场检查、看资料、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督导工作,直至汛期结束。特别针对岷江8月17日—19日洪峰超保预报组建岷江乡镇洪峰应对工作指导组,每个指导组由1名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正、副指挥长带队督导指导1个乡镇。
各督导组将从细从实从快从严,聚焦防御重点,督导各地抓好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山洪灾害危险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隐患排查全覆盖。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分类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抓好督导“回头看”工作,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不反弹。
叙州区:
目前,叙州区已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制度,紧盯沿江场镇、河心洲坝、低洼地段、在建涉水工程、渡口码头、江河堤防等受威胁区域以及水上交通运输工具,持续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检查。
区交通运输局、区海事处及各乡镇(街道)结合船舶度汛安全需求,督促和协助船舶业主加强燃油、电力供应系统、设备检修检查器材、探照灯、救生衣、缆绳等物资储备,并落实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昼夜值守、到岗到位。
截至2020年8月17日13时,全区应对洪峰共转移5个乡镇街道、1048户、3039人;其中蕨溪镇转移675户、1825人,泥溪镇232户、869人,樟海镇65户、162人,柏溪街道69户、158人,高场镇7户25人。
翠屏区:
翠屏区已紧急安排资金85万元,用于各镇、街道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及应急抢险工作,全区各镇、街道严阵以待、严防死守,全面进入“战时”状态,做好充分准备,主动迎汛备汛。
翠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出台《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防范应对2020年8.18-8.19洪峰过境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区级相关部门、沿江各镇街道的职责分工,再次强调物资保障、人员队伍、预警转移、生活安置、消杀防疫救助等各项措施到位,确保群众安全。
与此同时,翠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电话抽查督导的方式提醒各镇、街道加强洪峰过境的防范应对组织工作和各种措施落实。区目标办、区水利局、区应急局组成专项督查组,对防汛减灾和防汛备汛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镇、街道落实责任、物资、队伍、“三个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的刚性要求,确保可能受威胁区域的群众提前避让、主动避让、预防避让。
南溪区:
南溪区已加密了水位观测频次,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镇街道通报水情,要求沿江镇街道加大巡查力度,设置警戒线,安全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低洼地段群众已经安全撤离。
同时,为了确保安全度汛,南溪区防汛办、海事、交通、航务、长航公安等多部门再次对航道和码头停靠的船舶进行联合检查,排除隐患。检查人员还重点检查了龙川庙危化品码头趸船系泊和人员值班值守情况,并提出相关防汛安全要求。
南溪海事处对长江南溪段已实施客渡船禁航管控,并建议过往货船尽快在安全水域锚泊扎水。
江安县:
江安县已加强阳春镇、江安镇、怡乐镇等沿江各镇的水情监测,特别是阳春镇小石盘渡口、井口社区、长江二桥、江安镇竹岛、怡乐镇老街低洼地段和江安镇沿江地段的监测工作。
江安县交通、应急等部门按职责对自用船只、停靠的船舶,水上运输船只和香炉滩码头船只管理。
各乡镇闻“汛”而动,迅速开展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第一时间通过广播、微信、工作群、网格员多种形式传达省、市领导批示精神预警信息,对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防治、应急值守、监测预警、信息报送等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对全镇范围的长江沿线、水库、中小河流、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防汛关键部位进行隐患排查和巡查值守,对违章建筑和行洪障碍如废油罐、破损船只、河道杂物等进行及时清除,确保河堤岸线稳定和行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