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再次上调城乡居民低保标准
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结合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和遂宁市实际,日前,遂宁市对遂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进行调整。
据悉,遂宁市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600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400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78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520元/人·月。调整后的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下一步,遂宁市将切实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后资金落实工作,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精准掌握低保和特困人员的动态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突出保障救助重点;加强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算工作,严格核算补差;进一步规范救助管理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