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优选培育20个中心镇 加快建设县域次中心

  • 2020年08月17日 15时23分
  • 来源: 宜宾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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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12日,《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心镇的意见》印发,明确提出在全市优选20个建制镇(不含县城所在地),做大做强,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总体要求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培育、城乡融合、绿色发展”原则,根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的城镇布局,在全市优选20个建制镇(不含县城所在地),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机制创新、市场推动,加快推进中心镇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成为经济特色鲜明、功能设施完善、社会事业进步、生态环境优良、基层治理有效、辐射带动强劲的县域次中心,为如期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加快建成成渝地区经济副中心、长江上游区域中心城市夯实底部基础。力争到2022年,中心镇年度GDP增速高于所在县(区)1.5个百分点以上,年均新增场镇建成区面积0.2平方公里以上。

    重点工作

    一、科学编制发展规划

    加快编制中心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中心镇规模结构和功能定位,统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特色产业布局。加快编制完善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理等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充分衔接,有序推进中心镇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加强中心镇场镇设计,建立重大建设项目清单,严格遵循“先规划、后建设”原则,确保空间布局、土地指标、建设时序等协调有序。

    二、加快培育特色产业

    按照“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旅则旅、宜商则商”原则,着力优化产业结构,打造一批现代农业型、商贸流通型、文化旅游型和特色工业型中心镇,孵化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返乡下乡创业示范园,培育壮大一批示范龙头企业,促进“人、产、镇”深度融合,形成错位发展、分工明确、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城镇产业发展新格局。力争到2022年,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以上、市级现代农业园区7个以上,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0家以上;打造特色商业街区6个以上,新增限上商贸流通企业70个以上、规上服务业企业20个以上,每个中心镇建成标准化农贸市场1个以上;新创建AA级以上旅游景区6个、星级农家乐20个以上,打造精品旅游民宿20个以上,特色工业型中心镇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户以上。

    三、构建便捷交通网络

    加强中心镇对外交通通道建设,加快实施县城至中心镇二级以上公路、场镇过境公路改道等项目,力争到2022年建成二级以上公路45公里以上、完成投资20亿元以上。优化城镇内部路网结构和交通组织,加快打通或拓宽合并场镇之间的快速连接线、断头路,加快建设“四好农村路”,推进公共停车设施、行人交通系统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完善交通微循环、提升互联互通水平。

    四、完善城镇基础设施

    加快推进场镇街道黑化、亮化、绿化和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力争2022年场镇主要街道黑化率、亮化率达100%,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以上,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机制,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完成场镇主要公共区域和重点旅游景区公厕改造升级。加快农村供水保障和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推进场镇供排水管网、电网、通讯网老旧改造及下地、应急避难场所等建设,加快智慧广电、5G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五、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加快发展教体事业。将中心镇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优先纳入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优化中心镇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着力做好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资源规划布局,增强师资力量,全面化解“大班额”教学,确保2022年前生均教辅用房面积、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全面达标。支持有条件的中心镇发展高中教育,提升翠屏区白花镇、叙州区观音镇、兴文县僰王山镇等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因地制宜建设乡镇健身中心等小型化、多样化的体育设施和群众文化娱乐场所,向群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健全市、县(区)医院与中心镇卫生院合作机制,加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医疗设备投入,全面提升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力争2022年,翠屏区白花镇、叙州区观音镇、高县沙河镇等卫生院基本达到三级标准,2025年户籍人口5万人以上的其他镇卫生院基本达到三级标准、5万人以下的镇卫生院达到二级标准;各卫生院门接诊人次、出院人次年均增长5%以上。

    加大养老扶幼支持力度。创新养老服务机制,探索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开展适老化设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中心镇卫生院、养老院探索“两院一体”发展,力争2022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达到国家3级标准、集中供养满足率达到100%,护理床位数比例达到55%以上。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建设婴幼儿照护设施、配备儿童督导员。

    打造特色地域文化。深入挖掘中心镇历史文化内涵,加强传统村落、文物等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传承发展民间艺术、传统工艺,推广地域传统文化、民俗节庆活动,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着力建设有历史记忆、文化根脉的中心镇。到2022年,每个中心镇新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个以上。

    六、健全城镇住房供应体系

    建立完善中心镇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有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好用活城镇住房保障政策,让一般收入群众在中心镇买得起房、住得起房。坚持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户籍制度改革创新,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服务机制,吸引更多群众就地就近落户,提高中心镇人口聚集和辐射带动能力。

    七、释放基层发展活力

    着力推动放权赋能,按照依法依规、权责相称、能放尽放原则,将中心镇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精准下沉到中心镇,拟制中心镇扩权事项目录,重点扩大在城镇管理、市场监管、农业、交通运输等方面的行政权力,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后实施,并实行动态调整。充分发挥便民服务中心、党群便民服务中心作用,建立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政务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统一平台,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党委、政府是中心镇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建设总体方案并推动实施。中心镇党委政府是实施主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建立1个市直部门、1个企事业单位和1个科研院所对口联系1个中心镇的“三对一”帮扶制度。

    加强要素保障

    强化财政金融保障。建立激励发展的财政奖补机制,中心镇的土地出让收入在扣除征拆的成本性支出和中省规定计提基金及专项资金后全部用于中心镇建设发展,各类政策性资金优先支持中心镇建设。

    强化用地保障。中心镇根据建设发展确需突破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允许各县(区)调剂置换建设用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获得的指标30%优先用于当地建设。

    强化人才保障。积极探索“岗编适度分离”机制,鼓励县(区)调整行政和事业编制支持中心镇建设。配优配强中心镇领导班子,明确1名副县级职级干部担任中心镇党委书记。

    加强考核奖惩

    加强中心镇建设情况目标绩效考核。2020-2022年,市财政每年统筹2亿元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中心镇项目建设。

    责任编辑: 贺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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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优选培育20个中心镇 加快建设县域次中心

  • 2020年08月17日 15时23分
  • 来源: 宜宾市府
  • 8月12日,《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心镇的意见》印发,明确提出在全市优选20个建制镇(不含县城所在地),做大做强,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总体要求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培育、城乡融合、绿色发展”原则,根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的城镇布局,在全市优选20个建制镇(不含县城所在地),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机制创新、市场推动,加快推进中心镇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成为经济特色鲜明、功能设施完善、社会事业进步、生态环境优良、基层治理有效、辐射带动强劲的县域次中心,为如期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加快建成成渝地区经济副中心、长江上游区域中心城市夯实底部基础。力争到2022年,中心镇年度GDP增速高于所在县(区)1.5个百分点以上,年均新增场镇建成区面积0.2平方公里以上。

    重点工作

    一、科学编制发展规划

    加快编制中心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中心镇规模结构和功能定位,统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特色产业布局。加快编制完善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理等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充分衔接,有序推进中心镇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加强中心镇场镇设计,建立重大建设项目清单,严格遵循“先规划、后建设”原则,确保空间布局、土地指标、建设时序等协调有序。

    二、加快培育特色产业

    按照“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旅则旅、宜商则商”原则,着力优化产业结构,打造一批现代农业型、商贸流通型、文化旅游型和特色工业型中心镇,孵化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返乡下乡创业示范园,培育壮大一批示范龙头企业,促进“人、产、镇”深度融合,形成错位发展、分工明确、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城镇产业发展新格局。力争到2022年,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以上、市级现代农业园区7个以上,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0家以上;打造特色商业街区6个以上,新增限上商贸流通企业70个以上、规上服务业企业20个以上,每个中心镇建成标准化农贸市场1个以上;新创建AA级以上旅游景区6个、星级农家乐20个以上,打造精品旅游民宿20个以上,特色工业型中心镇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户以上。

    三、构建便捷交通网络

    加强中心镇对外交通通道建设,加快实施县城至中心镇二级以上公路、场镇过境公路改道等项目,力争到2022年建成二级以上公路45公里以上、完成投资20亿元以上。优化城镇内部路网结构和交通组织,加快打通或拓宽合并场镇之间的快速连接线、断头路,加快建设“四好农村路”,推进公共停车设施、行人交通系统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完善交通微循环、提升互联互通水平。

    四、完善城镇基础设施

    加快推进场镇街道黑化、亮化、绿化和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力争2022年场镇主要街道黑化率、亮化率达100%,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以上,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机制,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完成场镇主要公共区域和重点旅游景区公厕改造升级。加快农村供水保障和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推进场镇供排水管网、电网、通讯网老旧改造及下地、应急避难场所等建设,加快智慧广电、5G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五、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加快发展教体事业。将中心镇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优先纳入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优化中心镇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着力做好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资源规划布局,增强师资力量,全面化解“大班额”教学,确保2022年前生均教辅用房面积、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全面达标。支持有条件的中心镇发展高中教育,提升翠屏区白花镇、叙州区观音镇、兴文县僰王山镇等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因地制宜建设乡镇健身中心等小型化、多样化的体育设施和群众文化娱乐场所,向群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健全市、县(区)医院与中心镇卫生院合作机制,加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医疗设备投入,全面提升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力争2022年,翠屏区白花镇、叙州区观音镇、高县沙河镇等卫生院基本达到三级标准,2025年户籍人口5万人以上的其他镇卫生院基本达到三级标准、5万人以下的镇卫生院达到二级标准;各卫生院门接诊人次、出院人次年均增长5%以上。

    加大养老扶幼支持力度。创新养老服务机制,探索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开展适老化设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中心镇卫生院、养老院探索“两院一体”发展,力争2022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达到国家3级标准、集中供养满足率达到100%,护理床位数比例达到55%以上。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建设婴幼儿照护设施、配备儿童督导员。

    打造特色地域文化。深入挖掘中心镇历史文化内涵,加强传统村落、文物等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传承发展民间艺术、传统工艺,推广地域传统文化、民俗节庆活动,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着力建设有历史记忆、文化根脉的中心镇。到2022年,每个中心镇新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个以上。

    六、健全城镇住房供应体系

    建立完善中心镇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有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好用活城镇住房保障政策,让一般收入群众在中心镇买得起房、住得起房。坚持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户籍制度改革创新,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服务机制,吸引更多群众就地就近落户,提高中心镇人口聚集和辐射带动能力。

    七、释放基层发展活力

    着力推动放权赋能,按照依法依规、权责相称、能放尽放原则,将中心镇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精准下沉到中心镇,拟制中心镇扩权事项目录,重点扩大在城镇管理、市场监管、农业、交通运输等方面的行政权力,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后实施,并实行动态调整。充分发挥便民服务中心、党群便民服务中心作用,建立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政务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统一平台,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党委、政府是中心镇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建设总体方案并推动实施。中心镇党委政府是实施主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建立1个市直部门、1个企事业单位和1个科研院所对口联系1个中心镇的“三对一”帮扶制度。

    加强要素保障

    强化财政金融保障。建立激励发展的财政奖补机制,中心镇的土地出让收入在扣除征拆的成本性支出和中省规定计提基金及专项资金后全部用于中心镇建设发展,各类政策性资金优先支持中心镇建设。

    强化用地保障。中心镇根据建设发展确需突破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允许各县(区)调剂置换建设用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获得的指标30%优先用于当地建设。

    强化人才保障。积极探索“岗编适度分离”机制,鼓励县(区)调整行政和事业编制支持中心镇建设。配优配强中心镇领导班子,明确1名副县级职级干部担任中心镇党委书记。

    加强考核奖惩

    加强中心镇建设情况目标绩效考核。2020-2022年,市财政每年统筹2亿元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中心镇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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