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摘帽
7月23日下午,从宜宾市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19年底,全市所有贫困县、所有贫困村、所有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摘帽目标。
近年来,宜宾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坚持精准方略,尽锐出战,脱贫攻坚取得了显著成效。
解决贫困群众吃穿不愁
宜宾把发展产业、促进就业放在重要位置。
发展产业上,依托五粮液、川茶集团等龙头企业,在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竹、茶和五粮液酿酒专业粮等“6+3”特色优势产业,在全省率先建立起每个村不低于50万元的产业扶持基金,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落实了1—2个稳定增收项目。471个贫困村均确定并发展了1个以上主导产业。
宜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专合组织等经营主体,构建龙头带动、合作经营等利益联结新机制,着力解决整体带动与贫困户自身发展能力问题。全市220户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户13万户,各类农民专合组织6069个、带动农户3.2万户。
全市大力促进就业增收,扶持壮大智能终端、纺织、农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五粮液圣山制衣等企业在贫困村设立“扶贫车间”,带动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人口务工就业带来影响,宜宾积极应对,在已出台农民工务工就业八条措施的基础上,又开展了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专项促进行动,出台“四个一批”政策,切实做到贫困劳动力充分就业、精准就业。目前,全市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人口达到12.95万人,超过去年同期水平。同时,通过落实低保政策、特困救助等方式,及时补短,兜底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
解决贫困群众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及饮水安全
义务教育有保障上,全市所有乡镇中心校全部达标;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及中省各项资助政策,五年来资助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35.11万人次。
基本医疗有保障上,所有县、乡、贫困村卫生机构全部达标。推进健康扶贫“五大行动”,实施“两保”“三基金”“三救助”救助政策,将全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纳入财政预算,由政府全额代缴。实施贫困患者“先诊疗后结算”“一站式结算”制度,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截至2019年底,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8.19%,对在家且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率达100%;全市累计筹集卫生扶贫救助基金7663万元,累计救助103070人次,2019年底,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实际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8.16%。
住房安全有保障上,住建部门牵头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宜宾市共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2.99万户,其他三类重点对象(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2.42万户。发改部门牵头抓好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2020年6月,全市27333户96945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完成搬迁安置,全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同时,还通过土地增减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彝家新寨等多种方式全力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目前,通过对所有贫困户住房进行鉴定评估,所有贫困户都通过鉴定安全、改造安全和保障安全三种方式确保了安全住房。
饮水安全上,水利部门组织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行动,以集中供水为主、联户供水为辅、分散供水为补充,采取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等措施,2015年-2020年6月累计投入10.65亿元,新建集中供水工程1327处、分散供水工程16788处,覆盖受益人口151.85万人,其中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12.91万人。同时开展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达标复核,加强水源、水质和运行管理,所有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面稳定解决。
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
宜宾坚持“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制度优势推进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脱贫,严格落实“责任在县、重点在乡、关键在村、落实到人、市县乡村分级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现场推进、常态暗访、定期报告、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
创新开展“四大工程”,把精准、达标、满意、创新“四大工程”贯穿于识别帮扶退出全过程,作为推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的有效载体。
集聚全社会力量,动员人大政协、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各方面力量精准参与脱贫攻坚,特别是通过利益联结确保贫困群众的收入、以购助扶解决农副产品卖难问题,着力构建脱贫攻坚大扶贫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在贫困县摘帽之际,派出骨干力量到县抽取部分乡镇和村,入农户、到项目现场进行对标检查、问题督查,确保靶心不偏、焦点不散、标准不变。
同时,组织全市范围内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活动,针对性地建立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市县乡村4级联动查找差距、补短板、整改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