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三重保护”夯实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
一、全面覆盖。全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220元提高到250元。今年上半年,已资助4479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基本医保支付费用(含倾斜支付)1157.82万元。
二、大病保障。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降至7000元,不设封顶线。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报销比例提高到70%。今年上半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大病保险支付费用3.15万元。
三、医疗救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按三级医院60%、二级医院70%、一级及其以下定点医疗机构80%比例实施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最高住院救助金额达1.5万元,重特大疾病可达5万元。目前,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合规费用平均自付比例仅为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