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念好“四字经”助力司法救助出成效
一是救助资金“足”。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政策,严格按照救助标准,每年足额预算安排司法救助资金,专项用于保障解决司法救助问题所需资金。
二是救助对象“准”。严格按照救助标准和条件,兼顾申请人实际情况,经政法部门严格审核,符合救助条件者汇总上报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应救助、尽救助”。
三是救助标准“明”。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严格按照国家司法救助范围和标准予以救助。坚持限额发放原则,同一案件同一当事人只能救助一次,个案救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少数个案经逐级审核确认后,可适当放宽救助标准。
四是资金监管“严”。市财政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据实核拨到各个办案机关单位,专款专用,并及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实行受理、审批、拨付、使用全程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编辑:
贺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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