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三量并举增强社会保险扶贫实效
应保尽保去存量。明确“村社上报、乡镇初审、区(县)复核、市级督导”四级工作责任,精准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保状况,协同解决跨地区、无户籍人员参保问题,建立新增贫困人员、返贫人员“动态清零”制度,全市57.06万名贫困人员已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
应缴尽缴提增量。将代缴养老保险费纳入民生实事考核区(县)政府,开展“送政策下乡”“送服务上门”等宣传活动,引导贫困人员长缴多缴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鼓励具有较高稳定收入的已脱贫人员参加保障水平更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累计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9112万元,其中32.68万人次自愿提高缴费档次。
应发尽发保质量。建立“提前比对、及时办理、到龄即领”待遇发放管理机制,将3000余名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无论其缴费年限是否达到最低标准,均按月直接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已有24万多名贫困人员领取养老金,今年已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1.0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