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为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加快自然资源行政审批效率,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市自然资源局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信用监管”,行政审批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实行“告知承诺”制,拿地即开工。工业项目通过土地预审后,申请人提出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并以书面形式承诺提交审批材料后,及时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目前,通过告知承诺,已办理了5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企业开工时间比原来提前了60天以上,实现“拿地即开工”。
二、实行“容缺办理”制,审批再提速。针对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采矿权转让审批等4项自然资源行政许可事项,专项制定15个容缺清单,容缺率约16%,凡符合容缺条件、且做出书面承诺的,提前进行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目前,实行容缺办理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6份,平均用时4个工作日,较承诺时限提速70%。
三、实行“信用监管”制,放管不分离。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和市场主体“红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机制,确保放管不分离。